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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4、加大“一都两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庙岭镇、梁子岛旅游名镇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鄂城区政府、梁子湖区政府)。 35、办好第十一届梁子湖捕鱼旅游节,打造大梁子湖运动休闲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梁子湖区政府)。 36、加速实施凤凰山庄五星级改造、大鹰山五星级产权式酒店项目(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鄂城区政府)。 四、一手抓促进消费,一手抓扩大出口,着力推进经济协调发展 37、抓好特色商业街、专业市场和高端商场、酒店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 38、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范围,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局、公安局)。 39、加快激活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促进住房消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40、继续推进非公经济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41、全面落实出口鼓励政策,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联系制度,组织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42、努力开拓南美、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国际市场,巩固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扩大机电、生物医药和农副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43、建立健全出口企业融资贷款和质押担保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自营进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44、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和经营,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拓展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事侨务局)。 45、办好对外劳务服务中心,扩大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外事侨务局)。 46、加大对外人才交流力度,大力引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47、通过科学考察、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形式,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 48、进一步拓宽与国外友好城市的交流渠道,开展多领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外事侨务局)。 五、一手抓村镇建设,一手抓产业培育,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49、把国土整理与其它工程项目有机结合,加快小城镇建设管理的功能配套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 50、市、区、镇三级继续筹资6000万元加快十个特色镇建设,重点支持特色镇完善功能配套和拉开骨架,建设各类专业市场、产业园区或农民创业园(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城乡统筹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局、各区政府)。 51、大力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城乡统筹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 52、实施农村新社区建设工程,逐步引导农民向农村新社区集中(责任单位:市城乡统筹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各区政府) 53、完成示范区整体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和村镇分规划(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城乡统筹办、各区政府)。 54、推进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百里长港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城市公交“进镇入村”试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城乡统筹办、水务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55、跟踪落实“厅市合作”协议,争取省直部门的再支持(责任单位:市城乡统筹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各部门)。 56、以提高农民收入为主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切实抓好农业板块建设,着力推进水产、蔬菜、畜牧、林果四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员会)。 57、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工程,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员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58、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和低丘岗地整理,加快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