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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抓好各类区域规划和政策的落实,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四)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呼包鄂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争取在交通通讯、信息资源、金融服务等一体化发展上取得突破。 (十五)促进东部盟市加快发展。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的实施意见,加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项目的储备和建设。推进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编制完成《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十六)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在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的同时,选择一批有条件的旗县开展旗县城乡统筹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以呼包鄂城镇群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为重点,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户籍改革,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 六、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十七)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之源,要实施更加积极的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努力做好各项就业工作。要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各类服务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推进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高度重视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强化农民工就业培训,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就业。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的增长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争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 (十八)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教育方面,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舍标准化建设,2010年完成全部工程60%的建设任务。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规模,2010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11.1万人。卫生方面,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一批旗县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重点建设40所旗县级综合医院、242个苏木乡镇中心卫生院、46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启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文化方面,重点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加快实施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推动文化大区建设。 (十九)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二十)继续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1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1.3万户农牧民通电问题,新增户用沼气10万户。加强通乡油路建设,基本实现苏木乡镇通油路。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对43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扶贫移民搬迁3.56万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继续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力争新开工廉租住房16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煤矿棚户区改造3.1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万户、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6000户和游牧民定居工程4000户的建设任务。 七、加快推进改革开放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消除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一)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和旗县(基层)医疗机构达到60%,实现统一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继续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适当调整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稳妥地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