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十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定外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改善进出口产品结构的基础上,实现对外贸易的稳定增长。二是积极承接国内产业转移。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08〕41号),实施好《全区工业重点领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与东北地区及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合作,争取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2500亿元。三是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重点抓好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在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发境外资源以及并购境外资源开发企业,扩大煤炭等资源性产品进口规模,增加战略性资源储备。研究制定利用俄蒙资源发展加工产业规划,推动口岸经济加快回升。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非常关键的一年。全区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2010年及“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而奋斗。
  
  附件:2010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