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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津民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2-22
【实施时间】 2010-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4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天津市民政系统开展第五届“文明窗口”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测评单位:年月日
  
  
  
  
  
  内 容
  
  评 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责任制落实情况
  
  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
  
  
  
  
  
  
  
  
  
  领导对抓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
  
  
  
  
  
  
  
  
  
  纠正不正之风的力度
  
  
  
  
  
  
  
  
  
  讲文明、促和谐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依法行政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规章制度健全、落实
  
  
  
  
  
  
  
  
  
  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无流失现象
  
  
  
  
  
  
  
  
  
  政务公开
  
  公开各项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
  
  
  
  
  
  
  
  
  
  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承诺服务
  
  
  
  
  
  
  
  
  
  设立群众意见箱或投诉电话
  
  
  
  
  
  
  
  
  
  服务质量
  
  单位容貌整洁,“软、硬件”设施先进
  
  
  
  
  
  
  
  
  
  管理服务规范,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主动征求并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意见
  
  
  
  
  
  
  
  
  
  无“冷硬拖卡”现象,无较大责任事故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着装整洁,经过培训,佩证上岗
  
  
  
  
  
  
  
  
  
  服务意识强,作风优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和谐理念、和谐精神好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廉洁守纪
  
  严格按照规定项目、标准收费
  
  
  
  
  
  
  
  
  
  无接受礼品、礼金或吃请现象
  
  
  
  
  
  
  
  
  
  无索贿、受贿现象
  
  
  
  
  
  
  
  
  
  不搞违法经营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状况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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