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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治安通行组 牵头部门:省公安厅 组成部门:省军区、省公安交管局、武警山西总队、省交通运输厅、太原铁路局 分组职责: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做好军队与地方通信协调工作,保障公路、铁路通信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运输通行畅通。 部门职责:省公安厅负责组织警力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省军区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分)队参与应急通信保障,运用无线通信等方式,做好军队通信与地方通信的协调支援工作;省公安交管局负责做好应急通信车辆的牌照核发工作,疏导指挥应急通信车辆快速到达现场;武警山西总队组织力量保护通信枢纽等重要设施安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协调公路、交通等部门为通信人员、车辆通行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太原铁路局负责做好跨区域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3)基础支撑组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组成部门: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国家电监会太原监管办、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分组职责: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信应急保障,全面监测、预警各种自然灾害,做好各种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趋势预测,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及其他电信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 部门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调集社会力量和装备,做好通信保障的物资支援工作;省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山西分公司做好成品油储备和供应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协调解决党政机关通信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处置突发应急事件产生的党政机关通信保障费用,并按照《山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应急通信保障目标土地资源调查、征用、划拨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类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灾害的灾情速报、趋势预测和情况分析;省地震局负责做好对重要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震情监测预报和趋势判定通报;国家电监会太原监管办负责组织协调供电企业优先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等通信设备、基站设施电力保障工作;省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保障;省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通信保障现场指挥工作的衔接;省水利厅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灾情预测和信息通报,为通信保障提供环境支撑;省林业厅负责森林资源的灾情预测,为通信保障提供信息支撑。 (4)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省广电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分组职责: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通信设施损毁、应急保障及通信恢复情况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部门职责:省委宣传部负责通信保障应急新闻宣传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省广电局负责派出记者及时报道灾情和救灾动态,发布通信保障信息和指挥部公告;新华社山西分社配合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全面、真实和客观的信息。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监测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通信网络自身障碍对通信网络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坏,建立多渠道的预防预警机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建设、运营中要贯彻网络安全的各项要求,合理组网,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重要的通信节点、枢纽楼、关口局要明确主备用分担或负荷分担等安全措施,做到设备阻断、业务不阻断,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预警监测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灾害,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的本身事故征兆,可能对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对电信网络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3.3预防预警行动 指挥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立即通知成员单位,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