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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加快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为农服务的优势,坚持抓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网络的改造提升,农村“新网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供销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活跃农村商品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以重要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为重点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基层组织体系基本健全,乡村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全覆盖,做大做强一批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经营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遗留问题基本解决。 三、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三)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培育一批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省级或区域性农资企业集团,在粮食主产县和交通枢纽地,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扩大配送规模,提高配送率。办好“庄稼医院”,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科学用药、送肥到村到户等系列化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饲料等商品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品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四)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鼓励供销合作社连锁骨干企业和基层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通讯器材、烟花爆竹、食盐等连锁经营业务。 (五)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购销网络。以农产品购销、加工、配送企业和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为依托,建立联接市场、联系农户的农产品经营网络。培育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推进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建设农产品仓储物流运输设施,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农超对接,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支持供销合作社在棉花主产区和主销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省级棉花储备任务继续由省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鼓励供销合作社承担边销茶、羊毛等储备和经营任务。 (六)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范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支持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项目,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