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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02
【实施时间】 2010-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中央“五个更加注重”的总体要求,着眼于推动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着力在加快速度、提升质量上取得新进展,在调整结构、转变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在改革开放、自主创新上迈出新步伐,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上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万元GDP能耗降低6%以上。
  
  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经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全力推动经济较快发展,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一)加速培育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用3到5年时间培育形成30户有影响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支持150个中小企业扩张项目,打造10个中小企业集中区。用3到5年时间培育300户规模型以上专、精、特中小企业。强化经济运行调节。全年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11%以上。推进桥电、康普、洁神等企业上市。(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国资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证监局)
  
  (二)着力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复合肥、氯碱、高精铝板带、250万吨铁矿等项目,继续谋划一批油气、盐化工、特钢、有色金属、煤化工等领域精深加工项目。加快园区工业建设。支持建设曹家堡空港综合经济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三)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加快柴达木太阳能大型并网发电、边远地区光伏电源利用和农牧区集热利用项目建设。大力推进2400万平米化成箔、6万吨镁合金、万吨多晶硅、5万吨锂电池等新材料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开工建设青藏电网联网工程和750千伏西宁至格尔木输变电工程。(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
  
  (四)加大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力度。深入实施“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财政对科技的年投入不少于1亿元,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不低于20%。改造提升机床等装备制造业,推广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加大对铁合金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开发一批拥有自主产权的新产品。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
  
  (五)加强项目投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952亿元,力争实现1000亿元。新开格敦铁路,实施兰新铁路二线青海境内工程、西宁客运站综合改造工程、倒淌河至共和高速公路、西宁机场二期扩建、“三五八”地质勘探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羊曲水电站等黄河上游水电开发、西宁热电联产基础产业项目。实施电解铜箔、太阳能电池、风能发电、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型产业项目,重点抓好当期投资200亿元的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企业节能设施等项目。实施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完善政策措施,争取国债资金、专项资金高于去年。围绕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地质勘探等领域,深入谋划一批重大后续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七)加速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集中连片推进设施农牧业。新建日光节能温室2.5万栋、畜用暖棚2万栋。加快建设特色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全国重要的油菜、马铃薯制种基地。生态畜牧业试点扩大到30个县的部分村。发展高原水产养殖业。加强农牧业技术研发。扩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模。重点支持10家优势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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