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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萍中央、省属各行政执法单位: 《萍乡市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方案》经市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萍乡市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下称《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下称《决定》)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意见》(赣府发〔2009〕8号,下称《意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纲要》和《决定》以及《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我市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评议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的具体工作。 三、评议考核基本原则 1.评议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要求是:评议标准一致,评议结果公开。 2.依照考评目标及考评内容,采取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定性考评采取纵横比较,民主评议的办法;定量考评依照考评标准进行。 四、评议考核的对象范围 1.各县、区人民政府; 2.市直各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驻萍中央、省属各行政执法单位。 五、评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以及《意见》的基本情况;行政决策制度建立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情况;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情况;行政监督情况等(具体见附件1、2、3)。 六、评议考核的方式和步骤 1.考评实行自我考评、日常考评、外部评议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分县区政府和部门两块进行,部门又将有执法职能和没有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区分。县区政府和没有执法职能的部门总评满分为100分;有执法职能的部门总评满分为150分。 2.考评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考、五座谈、六访、七议”的方式。一听就是听取被考评单位的情况汇报;二看就是看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立情况;三查就是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四测就是现场测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座谈就是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六访就是暗访;七议就是外部评议。 3.考评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项目和评分细则进行总结和自评,自评结果于每年1月15日前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科)。 第二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被考评单位的考评打分。 第三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评结果并报市政府审定。 第四步,通报考评结果。 七、评议考核结果奖惩办法 1.考评按评分结果分别评出四个等级,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满分为150分,140分至150分的为一等,120分至140分的为二等,90分至120分的为三等,低于90分的为四等;县区政府和无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满分为100分,90分至100分的为一等,80分至90分的为二等,60分至80分的为三等,低于60分的为四等。考评总分列为一、二等的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扬;总分列为三等的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总分列为四等的单位除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2.考评结果为四等的单位,由市政府取消当年全市目标管理评奖资格,对驻萍中央、省属行政执法单位由市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3.考评结果由市政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1.县、区政府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2.部门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通用) 3.部门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适用) 附件1 县区政府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内容 和评分标准 被考评单位: 考核 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标准 考核分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情况 (5分) 1.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县、区长任组长。(3分) 未成立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扣3分。成立机构但县、区长未担任组长的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