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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巩固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4、落实公立中医院政府投入倾斜政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十二)探索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7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抓好开展临床路径等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建立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遴选至少1家医院作为市级试点医院。12月底之前,各试点医院初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完成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逐步完善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保存和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6、推进南昌市第九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实现完善补偿机制的试点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77、积极实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探索实施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8、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保局、市编办) 79、加强各级医院财务人员培训,执行财政部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80、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贯彻落实鼓励和规范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营利性医院的政策措施。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实施责任单位,排在后面的为配合实施单位,加*为选择性探索实施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