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10]118号
【颁布时间】 2010-06-28
【实施时间】 2010-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4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

[接上页]

  7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巩固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4、落实公立中医院政府投入倾斜政策,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十二)探索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7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抓好开展临床路径等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建立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遴选至少1家医院作为市级试点医院。12月底之前,各试点医院初步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完成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逐步完善医院电子病历的使用、保存和管理相关制度和规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6、推进南昌市第九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实现完善补偿机制的试点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77、积极实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探索实施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支付方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
  
  78、落实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保局、市编办)
  
  79、加强各级医院财务人员培训,执行财政部修订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80、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贯彻落实鼓励和规范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营利性医院的政策措施。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实施责任单位,排在后面的为配合实施单位,加*为选择性探索实施内容。)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