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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吕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5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2010年纠风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全面强化基层纠风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指导,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加强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各县(市、区)纠风办要创新方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具体指导。要善于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适时对纠风工作成效和各方面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纠风工作带来的实效。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要以国家、省、市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战略决策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健全纠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注重在落实制度上下功夫。对查处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与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上作文章,努力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五)加大纠风工作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纠风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政策措施;要结合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采用多种形式,适时对查处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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