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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体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同意由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和各体育单项协会主办2010年度山西省大中学生排球锦标赛,山西省大中小学生三项棋锦标赛,山西省大中小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山西省大中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山西省中学生篮球、足球锦标赛和山西省高校教职工乒乓球比赛。 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选拔、组队、集训工作,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1、《2010年山西省学生运动员参赛条件有关规定》 2、《2010年山西省高校教职工参赛条件等有关规定》 3、《2010年山西省大中学生排球锦标赛规程》 4、《2010年山西省大中小学生三项棋锦标赛规程》 5、《2010年山西省大中小学生羽毛球锦标赛规程》 6、《2010年山西省大中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规程》 7、《2010年山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规程》 8、《2010年山西省中学生足球锦标赛规程》 9、《2010年山西省高校教职工乒乓球比赛规程》 10、《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0年山西省学生运动员参赛条件等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学生运动员参赛条件等有关规定和我省2010年各项参赛规程,特制定《2010年山西省学生运动员参赛条件等有关规定》。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大学生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参赛中小学生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所在地教育局正式注册)的普通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的在校生。 (三)学生运动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进步,生活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四)在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山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五)在国家、省体育部门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六)大学生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者),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七)中学生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八)小学生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九)学前幼儿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在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办理注册,并经审核领取《山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否则均不允许参加比赛。 (一)注册办法 参赛运动员必须认真填写《山西省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6周岁以下的运动员可以提供办二代身份证的回执)、审录表(学籍表)原件、复印件,本人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一并报送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经审核合格,将颁发《山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二)注册费 参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收取每一名“首次注册”运动员的注册成本及手续费人民币20元。 (三)注册时间 为各项比赛报名截止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参加比赛。 (四)注册地点 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地址:太原市狄村街65号、建南汽车站西侧;邮编: 030006 ) 联系电话(传真)0351-7043880;注册:13099002538乔老师,报名:3456511傅老师。 三、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举办学生运动会的教育特色,体现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 (二)2010年山西省学生各项目锦标赛设“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三)各参赛学校,必须按各规程规定的日期和要求,履行注册,打印填写《报名表》(见各规程附件)和《山西省学生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完善报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