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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太原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接上页]

  一般事件(ⅳ级)。造成交通运输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处置、抢修时间预计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不影响周边国、省道公路干线。
  
  3.3.2 信息确认与发布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值班人员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对接报信息进行记录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按照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及时报告市应急领导机构确认预警级别,并及时向相关应急机构、救援指挥中心、可能受到损害或影响的单位等相关部门发布紧急情况信息,接报各单位和人员立即采取应急准备行动。在确定和发布管辖区域内预警信息的同时,立即向上一级应急主管机构报告。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等级按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响应等级。
  
  交通运输应急信息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ⅰ、ⅱ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各级同时报告,ⅱ、ⅲ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逐级报告。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集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由交通运输系统各应急机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应急办、市公路管理处应急办、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办(市公共交通应急救援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重点包括:
  
  (1)事件现场位置、性质、发生原因、时间及发展态势,事故道路名称、设施、装卸储运情况和联系方式;
  
  (2)事件造成的损坏、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
  
  (3)是否有危险品,对可能发生的起火爆炸、泄露等潜在危险是否已采取措施;
  
  (4)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单位、人员及组织情况,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已开展的援助行动和后续救援行动,支援要求,联系人等。
  
  4.2.2 信息分析和共享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急事件信息分析,追踪事态发展,掌握最新动态,将信息分析情况报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4.2.3 境外人员通报程序
  
  突发事件中有伤亡、失踪、被困的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信息逐级上报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向有关部门通报。
  
  4.3 通信
  
  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主要由交通专业通信网络和公共信息系统组成。通信方式采用语音电话、电报传真、数据通信、计算机通信网络等。
  
  4.4 指挥和协调
  
  4.4.1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指挥机构
  
  预案启动后,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4.2 突发事件应急主要任务
  
  (1)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接到事件报告后,迅速作出事件对交通运输和环境影响评估,按照需要进行管理控制,同时采取初步紧急应对行动,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根据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预警与情况通报,启动应急预案和分级响应;制定应急响应对策,协调有关部门工作,调动应急资源,组织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保障工作;对事故发展做出准确判断,根据需要提出启动更高一级应急响应建议;记录突发事件各阶段应急工作,对事故灾害情况和损害赔偿证据进行初审。
  
  (2)现场应急指挥部
  
  迅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灾害、相关预案和上级指示制定并实施具体应急行动方案,组织指挥现场救援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及时掌握和报告现场重要情况,请示紧急事项(如应急人员、物资的增援、人员救助、道路管制等);协调配合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完成危险货物转移,污染物围控、清除和处置;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记录、调查善后等工作。
  
  4.4.3 社会力量参与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或其隐患,都有义务向本预案规定的有关部门或政府报告。社会力量到达应急抢救现场,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
  
  4.5 应急处置
  
  4.5.1 处置原则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力求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损失,控制事态发展,减小事件影响和波及范围。
  
  4.5.2 处置措施落实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1)道路运输事故
  
  调用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车辆、设备、器材等对事故现场人员、车辆、物资实施救援,及时抢修加固受损公路工程设施,尽快恢复道路通行,迅速分析、监控、减轻和消除事故诱因。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及时抢救(疏散)遇险人员,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对事故区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置行动,启动有关应急预案,根据需要组织调用县(市、区)交通运输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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