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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安监管危化字[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如吞咽,立即寻求医生医疗,并出示该容器或标签。
  
  如吞咽,用水冲洗口腔(仅适用于伤者意识清醒的情况)。
  
  如吞咽,且患者是有意识和清醒的,按医生指导立即引吐。
  
  (禁止引吐)。(如患者神志清醒,给服两杯水,立即得到医治)。
  
  饮入(一杯)(两杯)水。呼叫医生(或立即请毒物控制中心)。
  
  漱口。
  
  给服用活性炭水浆。
  
  引吐(仅适用于神志清醒的患者)。
  
  禁止引吐。
  
  不给饮用任何物质。
  
  大量饮水。
  
  休息。
  
  引吐时戴防护手套。
  
  如摄入,饮用微温水,引吐,洗胃,呼叫医生。
  
  如摄入,饮用微温(水),引吐,清肠胃,呼叫医生。
  
  如摄入,饮用植物油,引吐,呼叫医生。
  
  如摄入,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
  
  如摄入,用5%硫代硫酸钠水溶液洗胃。
  
  如摄入,用1%硫代硫酸钠水溶液洗胃。
  
  如摄入,引吐,可用碳酸氢钠水溶液洗胃。
  
  如摄入,引吐,可用植物油灌肠和洗胃。
  
  如摄入,立即用2%硫酸铜水溶液洗胃。
  
  如摄入,引吐,用硫酸钠水溶液洗胃,清肠胃。
  
  如摄入,引吐,用高锰酸钾水溶液洗胃。
  
  如摄入,饮用牛奶或蛋清,洗胃,请医生。
  
  如摄入,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医生寻求处理意见。
  
  如伤者能吞咽,让其一口一口地抿下一杯水。
  
  禁止引吐,用水洗去嘴内摄入物。如还没有腐蚀症状,可洗胃。
  
  如摄入,引吐,用1%碘化钾水溶液60ml洗胃。
  
  呼叫毒物控制中心或医生。
  
  禁止对神志不清醒的患者通过口喂任何东西。
  
  8.3.4 由皮肤接触引起的事故
  
  触及皮肤后,立即脱去所有受污染的衣服并立即用大量(制造商规定的物品)洗涤。(如果刺激发展和持续存在,给以救治)。
  
  如果刺激发展和持续存在,应立即进行医治。
  
  立即用软肥皂酊剂洗涤,接着用流水洗15min或大量水冲洗(如果刺激发展和持续存在,应立即进行医治)。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脱去污染的衣服。如果刺激(发红、发疹、水泡)加深,应立即进行医治。
  
  重新使用前,清洗污染的衣服。
  
  脱去衣服并彻底洗涤后才可使用。
  
  脱去污染的衣服,重新洗涤后才可使用。用大量水冲洗身体受污染的部位。
  
  用肥皂和淡水冲洗身体受污染部位。
  
  如果与身体直接接触,应立即进行医治。
  
  如果与皮肤或眼睛接触,用淡水冲洗。
  
  如果发生冻伤,立即就医。
  
  如果接触皮肤,立即用2%硝酸银水溶液涂抹。
  
  脱去已污染的衣服。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15min~20min。
  
  8.3.5 由眼睛接触引起的事故
  
  一旦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的(制造商规定的药液)冲洗。
  
  立即冲洗眼睛至少15min。然后立即进行医治。
  
  用水洗眼睛至少15min,如眼睛刺激加深或持续,然后立即进行医治。
  
  分开眼睑,用大量水冲洗眼睛至少15min。然后立即进行医治。
  
  分开眼睑,用水冲洗眼睛至少15min。
  
  戴隐形眼镜者应取下眼镜,立即进行医治。
  
  首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果方便,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应立即进行医治。
  
  如果直接触及眼睛,用缓慢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
  
  保持眼睛张开,用水缓慢温和地冲洗15min~20min,戴隐形眼镜者应在前5min后取下隐形眼镜,然后继续冲洗眼睛。
  
  8.4 环境保护和适当处置的说明
  
  8.4.1 环境保护
  
  使用适当的密封措施以避免环境污染。
  
  避免释放在周围环境中。(参照该化学品的安全数据表)。
  
  防止释放在周围环境中。
  
  使用适当的密封措施。
  
  禁止让该化学品/产品进入周围环境中。
  
  禁止直接加至水中,或存在表面水的区域,或低于平均高水标线的内湿区。
  
  清洗设备或处置设备洗涤水时禁止污染整体水质。
  
  禁止直接加至水中。
  
  该化学品具有与地下水中可检测到的化学品相结合的性质和特性。在土壤可渗透的区域,尤其是在地下水位浅的区域使用该化学品,可导致地下水污染。
  
  该化学品在已知的某些状况下会渗漏过土壤进入地下水。在土壤是可渗透的区域,尤其在地下水位浅的区域使用该化学品,可导致地下水污染。
  
  8.4.2 处置
  
  该容器送到危险的或专门的废物回收站处理。
  
  该物质及其容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该物质及其容器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禁止与家庭废物、垃圾或其他固体废料一起处置。
  
  在认可的废物处置设施中处置废物。
  
  禁止流入下水道。
  
  禁止流入下水道;以安全方式处理该物质及其容器。
  
  禁止流入下水道;将该物质及容器运至危险或特殊废品回收站处理。
  
  该物料及容器必须以安全方式处置。
  
  贮存时切勿污染水源、食物或饲料。
  
  禁止使之进入任何地面排水沟,或进入任何水体。
  
  参照制造商/供应商信息进行再生/回收。
  
  (最佳)废物管理方案是(在下列语句中选择合适的语句):
  
  再使用。
  
  回收。
  
  再使用或回收。
  
  送至许可的循环设备、回收设备或焚烧设备处理。
  
  在市政焚烧炉中焚烧。
  
  在许可的废渣填埋场中处置。
  
  呼叫本地固体废品站或(拨打免费电话)获知处理信息。
  
  禁止将从未用过的产品倒入任何室内或室外的下水道。
  
  8.5 消费者的专门说明
  
  锁住。
  
  防止儿童接触。
  
  锁住并防止儿童接触。
  
  远离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
  
  防止儿童接触。
  
  孕妇避免接触。
  
  【发布日期】20061024
  
  【实施日期】20080101
  
  附件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表
  
  填报单位: 2010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重大危险源

监控情况

隐患(个)

生产

使用

储存

经营

危险类别

化学名称

设备

设施

场所

危险物品数量

(t)

监控

系统

监控

装置

重大

一般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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