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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临汾市科学发展纲要》要求,进一步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市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持续改善、全面提升,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暨“蓝天碧水”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临汾市科学发展纲要》,紧紧围绕“负重转型、绿色崛起、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总体要求,坚持“巩固、改善、提升”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环境质量提升年”活动,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解决大气污染、水污染为重点,以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为突破口,大力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确保“蓝天碧水”工程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和水平,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环境优美新临汾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0年,临汾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稳定在330天以上,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1.8以下,其余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所有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汾河流域地表水水质实现大幅改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v类标准,浍河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v类标准,沁河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ⅲ类标准。17个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控制在9.5万吨以下,化学需氧量控制在3.33万吨以下。 三、主要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2010年全市要完成以下16项重点工作任务: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理念,切实把低碳经济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经济转型的目标和方向,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实践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市经信委、科技、环保、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煤焦、冶金、电力、化工、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推广和应用低碳技术,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开发低碳产品,推行低碳生产。发改、经信委、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着力发展文化、旅游、物流、信息、食品、医药等低碳产业,构建低碳产业体系。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林业和生态农业建设,增加森林和农田土壤碳储存,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市发改部门要在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临汾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要在年底前创建2至3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或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源头控制增量污染 市发改、国土、环保、经信委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土地审批、环评审批、产能控制关,坚持“疏”、“堵”结合,实行分类审批,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大力扶持有利于保民生、促转型的项目。要严肃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临汾市“十一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临汾市“十一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环境容量、产能规模、项目布局审批项目,对不符合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上马,对于把关不严上马的严重污染项目,要倒查责任,追究问责,切实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源头减少污染。 3、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各县(市、区)要继续巩固工业污染防治成果,进一步提升煤炭、焦化、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煤炭行业要结合煤矿整合,抓好矿山生态恢复和煤矸石井下填充,努力做到生产过程煤矸石矿井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焦化行业要做到焦炉煤气全部脱硫,力争焦炉煤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废水全部达标回用不外排;电力行业要抓好除尘装置的“电改袋”或“电加袋”改造,开展脱硝设施建设;水泥行业要开展“电改袋”粉尘污染治理改造;化工行业要抓好废水回收利用,做到废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确保稳定达标。年底前,完成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和重点排水企业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并通过验收,验收不合格,一律停产治理。市环保局要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提高治理验收标准;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从生产全过程削减污染物;加强环境科技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引进先进治理技术和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