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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以上2项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实施。 47、加大老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力度。市级和科尔沁区投入1400万元,更新改造老旧小区集中供热管网分支20个。 48、改善老城区住宅楼供热条件。市级和科尔沁区投入300万元,将老城区非集中供热楼逐步并入集中供热网。 49、加强老旧住宅区环境治理。市级和科尔沁区投入1343万元,新建、翻建老城区道路污水管道4250米,改造小区老旧污水管道6000米,清掏化粪池450座。 50、强化老城区物业管理。进一步对弃管小区和老旧住宅区进行详细调查,积极创造基础物业条件,逐步推行老旧住宅区准物业管理。 51、实施城中村、城边村排水排污工程。市级和科尔沁区投入260万元,新建5个城中村、城边村(东工人村、西工人村、巴家村、东洼子村、潘家窑村)的污水管道2700米,对主城区至钱家店排污干渠进行封闭整治。 以上5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实施。 七、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强化教育保障机制 52、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前全市共有892所中小学校、6515栋校舍,需要加固重建校舍总面积258万平方米。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市级配套1.5亿元,旗县市区按照相应比例分担,年内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量的79.4%,加固、改造和重建中小学校舍205万平方米,利用两年时间彻底消除全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达到国家中小学校舍安全标准。 53、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的基础上,对寄宿生予以补助,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元/年、初中120元/年。 54、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牧业旗、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政策。中央、自治区落实资金4806万元,市、旗两级配套467万元,对1.4万名中等职业学校牧业旗、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2.2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以上3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市财政局配合。 55、继续做好困难学生救助工作。建立高中特困生救助长效机制,市级安排资金231万元,旗县市区配套428万元,年内救助高中特困生6600名。筹措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资金350万元,用于特困家庭大学生入学前一次性救助。年内累计救助贫困大学生1.2万名以上。(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民政局负责实施,市财政局配合) 56、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市级每年投入50万元,对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进行短期培训,三年内培训校长1000名、骨干教师3000名。 57、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市、旗两级投入600万元,为300个中小学校配置校医室和心理健康咨询室,并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医。 58、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2000万元,市、旗两级投入600万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实训基地建设,在每个旗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市级集中建设好2个综合实训基地,年内内煤技校和市职业中专实现达标。 以上3项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9、全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零差价。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在全市183个苏木镇卫生院、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现零差价销售。拟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6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减收部分,市、旗两级据实结算予以核销。 60、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80元提高到120元,参合农牧民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实现农牧民在市内所有定点医院出院即时核销。 以上2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实施,市财政局配合。 61、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水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62、加强基层卫生院建设。市级安排120万元,旗县市区配套480万元,改造15所边远贫困地区卫生院。 63、加强嘎查村卫生室卫生院建设。市级安排60万元,旗县市区配套140万元,建设500所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 64、做好儿童龋齿和近视防治工作。市、旗两级投入250万元,对20万少年儿童进行龋齿和近视防治。 65、提高少年儿童乙肝免疫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卫生项目投入,为1.8万15岁以下少年儿童免费补种乙肝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