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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2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经研究,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制定的《莆田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莆田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莆田市地属福建东南沿海低山丘陵区,处于地质灾害高发地段戴云山脉东延部分和长乐-诏安断裂带附近,地质环境脆弱,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是不可避免的自然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已列入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近几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主要是不断地加强和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有效地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险情,及时采取防治避险措施,实施省政府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一百千万”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号)的精神,实施《莆田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莆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莆政综[2007]34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现状
  
  莆田市由于地理、地质、气象等自然因素的组合和愈来愈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山地地质灾害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频发,地质灾害已成为本市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2009年,我市主要受5月份中旬~6月上旬低空切变,6月中下旬3号热带风暴“莲花”和8月上中旬8号台风“莫拉克”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全市共发生3~5处小型崩塌地质灾害,土石方量约100-2000m3。由于防范到位,2009年没有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的财产损失事件。近几年来,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区)二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已全面成立,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并实施了年度防治方案、灾情速报、汛期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制度;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筹集资金,对已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异地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有步骤地落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年,全市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13户农村村民组织落实了“异地搬迁避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制定同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行政村为单元,认真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进行安全转移,群众防治自救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全市共设立了46处自动雨量监测点,配合“群测群防”网络有效运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全市境内先后共发生地质灾害621起,至目前已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8个,投入资金212万元;进行灾点异地搬迁168处,投入资金1040万元,受益人数7960人。目前除了已彻底治理、搬迁和基本处于稳定状态的地质灾害点外,全市尚有308处主要地质灾害点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受威胁人口近10000人,受威胁财产近7000万元,并且每年都可能有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地质灾害主要为山地地质灾害,较为集中分布在仙游县的书峰、菜溪、大济、游洋、石苍、社硎、西苑,涵江区的庄边、大洋、白沙,城厢区的常太、华亭、凤办西北部和龙办西北部山区等共计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的分布大致以324国道为界,西北和东南分布差异明显,324国道西北侧,地形地貌主要以中低山丘陵为主,地质灾害的分布密度差异明显,地质灾害的分布密度占总数96%以上。324国道东南侧,地形地貌以平原、台地为主,地质灾害分布较少,占总数不足4%。地质灾害呈明显的西北多东南少的区域性特点。
  
  2.地质灾害的时间分布。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与降雨强度密切相关,强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启动源。5~9月份,受强降雨的影响,易诱发地质灾害并表现出显著的群发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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