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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综[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2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重点防范期
  
  莆田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是大气降雨(尤其是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或活动与强降雨或台风暴雨关系密切,根据统计已发生的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大部分发生在台风暴雨期间,台风暴雨袭击中心,降雨量集中,过程雨量往往大于100mm,局部超过200mm,常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小部分与强降雨(日降雨量大于50mm)有关,但发生的数量相对较少。
  
  根据莆田市气象局2010年春夏秋季气候趋势展望:2010年春季(3~4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其中3月正常,4月偏多。雨季(5~6月),预计雨季于4月底至5月初开始(略早),于6月下旬中后期结束(正常)。雨季期间降水略多,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偏少,6月偏多。降水相对集中时段大致出现在5月中旬后期至5月下旬前期(5月18~23日)和6月中旬中期(6月12~17日)。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少,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略少,8月偏多,9月偏少。预计2010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约3~4个,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1个,8月1~2个,9月1个。可能有1个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市。
  
  综上所述,莆田市201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往年一样,仍然为汛期,即4~10月,特别是7~10月中旬的台风、雷阵雨季节,是我市地质灾害易发时段,更是重点防范期中之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前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对境内地质灾害危险点有组织地开展汛前或汛期险情巡查,注意省级和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强降雨或台风暴雨)预报,抓住关键,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后应急调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有组织地安排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五、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村(居)防灾责任人由“两委”干部或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担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
  
  1.监测网的建立
  
  对于本市分布的房前屋后滑坡、崩塌的监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在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来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存在的不稳定高陡斜坡(人工高陡边坡),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将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分解到相关的责任人,落实监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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