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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组织机构。自治区成立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厅,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技术推广和体系建设规划,确定全区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和评比奖励,制定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准入制度、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督查制度,加强指导,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行各业要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发展。自治区发改、财政、编制、科技、人事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都要为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切实做好项目安排、机构设置、编制测算,全员聘用、人员分流、经费预算等组织工作,共同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宣传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为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要在2010年底基本完成。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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