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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坚持突出重点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原则。坚持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把推进特色服务标准化作为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核心,以点带面,协调发展,全面推进。 3.坚持标准制定、实施与规范行业行为相结合原则。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要体现行业特点,满足行业发展,立足于规范服务业行为,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坚持项目牵动与创建服务品牌相结合原则。把项目实施作为带动服务标准化发展的载体,创建具有西藏特色的服务品牌,示范引导服务企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目标要求。 到2015年,在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区服务行业发展需求,按照“高效有序、广泛参与、组织科学、适应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化体制机制;深入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争取建设国家级试点项目10个以上、自治区级试点项目20个以上;积极开展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推广,组织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6个,试点单位行业发展的服务标准体系趋于完善;引导和带动试点服务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率达到60%以上,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优秀标准化服务品牌10个,全区服务业标准化意识普遍提升,有力地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服务业共包括了15个门类、48个大类、181个中类、335个小类,涉及现代物流、旅游、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商贸、餐饮、科技、信息金融、保险、商务等领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确定在旅游、政务服务、商贸、餐饮、社区服务、交通服务等方面。主要任务是: (一)旅游标准化。 结合发展特色旅游业,围绕旅游“食、住、行、游、购、娱”,选择建立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导游等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推广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健全完善符合实际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不断规范我区旅游业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推动旅游服务从签约到履约服务全程标准化服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提供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创建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效益型方向发展。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 结合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转变职能和行政效能建设,结合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使行政审批事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服务窗口、行为规范、工作监督考核等都有标准可依,并按标准实施,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各项工作,提高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商贸标准化。 结合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工作,针对商场、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企业、仓储超市等不同流通业,选择建立商贸标准化试点单位,引导企业从商品采购、配送、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重点商品的持证查验等质量管理过程入手,建立服务质量、管理技术、配送作业、信息化建设、人员资质等相关标准,推广现代服务技术、经营方式,实施标准化经营,培育商贸服务品牌,促进商贸企业加快发展。 (四)餐饮业服务标准化。 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围绕传统餐饮服务水平提升,选择代表西藏餐饮特点的企业建立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完善从菜品名称、制作、售价、服务、卫生等各环节相关标准,实施标准化经营,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创建餐饮服务品牌,带动具有西藏特色的餐饮业发展。 (五)社区服务标准化。 结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围绕增强社区服务功能,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中的物业管理、家政、医疗、文体、商业、生活资料再生资源回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服务内容相关标准,兼顾协调社区内各方的利益,满足不同类型社区、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行为,提高居民群众生活水平,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六)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 结合现代交通运输业建设需要,围绕发展干线客运,选择建立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严格贯彻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交通线路、标志、时间安排、售票、车辆、从业人员、客运场所等客运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规范交通服务行为,有效提升交通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安全、舒适的交通运输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