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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完善现有大气成分观测项目,开展反应性气体、臭氧总量观测。建立健全观测规范和规章制度,规范观测业务流程。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大气成分观测质量控制业务,增强产品开发与服务能力。 (2)实施进度 2010年:开展温室气体观测项目和分析标校系统建设。制定大气成分观测规范和业务规章制度。开展大气成分数据质量控制技术开发。 2011-2012年:完成瓦里关全球大气本底站和上甸子、龙凤山、临安区域大气本底站的升级改造。完善现有大气成分观测项目。制定大气本底观测规范和业务规章制度。完成大气成分数据质量控制业务建设。 2013-2015年:完成金沙、香格里拉、阿克达拉区域大气本底站建设,完成大气成分产品开发。 4.海洋基本气候变量观测 (1)主要内容 拓展国家基准气候站海洋基本气候变量观测项目。对位于近海及海岸带的国家基准气候站,增设海表及次表层海洋基本气候变量观测项目。 加强部门合作和数据共享。与海洋部门合作在13个责任海区建设海洋气候观测站,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近海气候观测站网,对近海基本气候变量进行长期、连续、稳定、高精度的观测,实现观测数据共享。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海洋基本气候变量观测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试验,建立观测方法。 2011-2012年:完成近海及海岸带国家基准气候站海洋基本气候变量观测系统建设。 2013-2015年:完成海洋气候观测站建设,实现部门数据共享。 5.陆地基本气候变量观测 (1)主要内容 拓展国家基准气候站陆地基本气候变量观测项目。在国家基准气候站开展土壤水分、地表反射率的长期连续观测。选择部分国家基准气候站开展陆地基本气候变量观测。在极地观测站进行海冰长期连续观测。 加强部门合作和数据共享。依托中国气象局现有数据共享平台,加强与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合作,依托各部门现有观测组建陆地基本气候变量观测网络,实现观测数据共享。 组建气候基本变量数据汇集中心,搭建中国气候观测系统数据处理与共享平台,开发数据产品,对社会提供共享和产品服务。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陆地基本气候变量观测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试验,建立观测方法。 2011-2012年:完成国家基准气候站陆地基本气候变量观测系统建设,开展相关的观测项目。 2013-2015年:完成与相关部门合作的陆地气候观测站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完成气候基本变量数据汇集中心建设,完成中国气候观测系统数据处理与共享平台建设,开发数据产品,对社会提供共享和产品服务。
(二)国家天气观测网 实现观测自动化,加强观测数据稀疏区、海上气象观测和大气垂直综合观测能力,显著增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1.地面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优化调整地面观测站网布局。制定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选址标准。在评估分析现有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的探测环境、空间布局、所在区域天气特征和对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的基础上,以现有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为主体,在我国天气系统移动路径、气象灾害多发区、资料稀疏区、气象服务重点区、天气预报关键区,建设一批国家级无人自动气象站,增强观测数据获取能力,优化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草案见附图2)。 实现地面天气观测自动化。在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建设双套运行的新型自动气象站,提高观测准确度和稳定运行能力,观测准确度达到wmo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委员会(cimo)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2)。在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和固态降水、电线积冰等人工观测项目自动观测试点试验基础上,建立观测方法,考核定型观测仪器,逐步建设自动化观测系统。 调整观测业务流程和规范。建立和完善从观测数据采集、传输、资料质量控制到预报和服务平台的观测业务流程,实现观测数据表驱码传输。在对比分析自动观测和人工观测的基础上,取消已实现自动化观测气象要素的人工并行观测和自记业务,建立健全与自动化观测相适应的观测规范、观测业务和规章制度。对所有地面观测人员进行轮训,重点增强适应观测自动化的专业技术岗位能力和素质。在国家级气象观测站建立集约化观测业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观测场地和值班室,实现台站观测业务综合化。 完善雷电观测网。在现有站点基础上,补充建设120个左右云地闪观测站和31个省级中心站,形成覆盖全国的雷电观测网(布局草案见附图3)。在雷电灾害易发区建设云间闪观测试验网和大气电场观测系统。升级国家雷电观测网定位技术,建设国家雷电观测网产品制作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