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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实施进度 2010年:制定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选址标准。在北京地区和部分台站建设天气现象自动观测试验网,探索建立观测方法,确定云能天自动化观测仪器设备功能规格需求书。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固态降水自动观测试点。升级改造早期已建的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自动气象站,使其具备分钟存储能力。开展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双套运行新型自动气象站和集约化观测业务平台试点建设。开展取消已实现自动化观测气象要素的人工并行观测和自记业务试点。调整地面测报业务流程,将各类报文上传改为原始数据文件传输,实现航危报观测数据省级统一分发、国家或区域交换观测数据国家级统一分发。开展观测数据表驱码传输方案制定和相关准备工作。开展前期自动观测和人工观测的对比分析。 2011-2012年:确定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在我国天气系统移动路径、气象灾害多发区、资料稀疏区、气象服务重点区和天气预报关键区遴选部分区域气象观测站纳入国家级管理,并补充建设部分国家级无人自动气象站,完成国家级天气观测站网优化调整。开展云、天气现象、冻土、日照、雪深、电线积冰自动观测仪器观测试点。在艰苦台站建设云和天气现象自动观测系统,在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建设能见度仪、固态降水自动观测仪和双套运行新型自动气象站,建立与云能天自动化观测相适应的观测规范、观测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逐步取消已实现自动化观测气象要素的人工并行观测和自记业务。开展自动化观测教材编写,制定培训规划,对骨干观测员进行相关业务技术培训。完成雷电观测网建设。 2013-2015年:在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建设云、天气现象、雪深、冻土、电线积冰和日照自动观测仪器。完善自动化观测规范、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 完成地面观测员轮训。 2.海洋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加强海洋气象观测能力。在海岸、港口、海岛、石油平台、航标设施建设约350个左右的海洋气象观测站,开展基本气象要素自动连续观测。在13个责任海区建设密度适中的浮标气象观测站,开展基本气象要素、能见度、海水温盐、洋流、海浪自动连续观测。利用商船在主要航线建设50套左右船载自动气象站。建设南海海洋综合气象观测示范系统。 建立健全海洋气象观测业务。制定海洋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指南,统一数据格式和技术标准,完善海洋气象观测方法,建立业务流程。开展海洋气象观测业务培训。加强与交通、海洋、海事、军队等部门和海洋石油、远洋运输等单位的合作,建立海上气象仪器设备联合维护保障机制,建立集约化的观测数据收集平台,增强地转海洋学实时观测阵(argo)计划、志愿测量船舶、近海浮标等海洋气象观测数据收集和共享能力。 (2)实施进度 2010年:开展海洋气象观测仪器设备评估和选型,完成20个海岸/港口/海岛/石油平台/航标设施自动气象站建设。开展南海海洋综合气象观测示范系统建设。 2011-2012年:完成80个海岸/港口/海岛/石油平台/航标等设施自动气象站、20个船载自动气象站、5个浮标站建设。建立海洋气象业务流程,建立海洋气象观测数据的收集业务平台和综合显示平台。开展海洋气象观测业务培训。 2013-2015年:完成250个海岸/港口/海岛/石油平台/航标设施自动气象站、30个船载自动气象站、15个浮标站的建设。对在位工作超过2年的10米大型浮标站进行大修。进一步完善海洋气象观测方法、业务流程等。 3.高空气象观测 3.1 常规探空 (1)主要内容 完善高空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和观测业务流程。对全国高空气象观测站网和观测频次进行评估,完善高空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开展自动探空业务试点,根据需要完善观测频次。修改高空气象观测规范,完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完成探空秒数据产品开发,充分发挥高空气象观测资料效益。 完成高空气象观测系统技术升级,改进探空仪质量。完成59-701探空系统到l波段探空系统的换型;开展l波段探空雷达大修,确保系统稳定运行;逐步改进探空仪的气压、温度传感器技术,用湿敏电容替代湿敏电阻,同时开展方法与技术研究,提高测风与位势高度观测精度。改进l波段雷达的测角精度,提高斜距测量的准确性。统一基测方法和设备。建立探空仪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探空系统比对,改进探空仪质量。 开展高空气象观测资料综合处理分析显示平台建设,根据需求开发高空气象观测产品。实现商用飞机气象观测数据(amdar)产品生成与评估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