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气象局
【发文字号】 气发[2009]463号
【颁布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09-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7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2013-2015年:建设农田(林、牧)小气候和农田实景观测系统,推进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完成农业气象观测人员轮训。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资料应用系统。
  2.交通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完善交通气象观测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和发展规划。针对公共气象服务和预测预报需求,按照公路交通、铁路交通、航运交通等分类制定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和发展规划。
  建立与交通部门合作共建机制。建立与交通部门设施共建、数据共享机制,推进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逐步纳入到各类交通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
  推进交通气象观测网建设。联合交通部门,建成交通气象观测示范网,推进省(区、市)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在高速公路网和铁路网重要地段以及内河重点航道,开展大雾、强风、强降水、低温、雨雪、冰冻、高温等主要交通气象灾害观测,有针对性地增加路面温度、道路综合状况、交通实景等观测。
  (2)实施进度
  2010年:开展交通气象观测仪器设备评估选型,制定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功能规格书。启动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示范站建设。
  2011-2012年:建立与交通部门的合作机制,完成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示范网建设。开展路面温度、道路综合状况、交通实景等交通气象观测设备选型、考核和定型等工作,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和业务流程。
  2013-2015年:推进各地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完善交通气象观测业务规范和业务流程。
  3.人工影响天气观测
  按照《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08-2012年)》及其后续规划的内容和进度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4.风能观测
  (1)主要内容
  评估已建陆上风能观测网,开展测风塔系统维护,对运行超过两年的测风塔进行大修和观测仪器设备更新,确保稳定运行。完善由400个测风塔组成的陆上风能观测网建设。根据海上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和可能,在我国沿海地区的近海、滩涂、潮间带风能资源丰富区建设布局合理、密度适中的测风塔,形成近海风能观测网(布局草案见附图6)。制定风能观测规范,建立风能观测业务流程和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2)实施进度
  2010年:评估已建陆上风能观测网,改造和完善现有测风塔,排除安全隐患。制定风能观测业务规范和运行管理办法,建立风能观测业务流程。
  2011-2012年:对运行超过两年的测风塔进行大修,开展近海测风塔布局方案设计和仪器设备评估选型。
  2013-2015年:开展近海测风塔建设,完善风能观测业务。
  5.太阳能观测
  (1)主要内容
  依托辐射观测网,并根据太阳能不同利用方式,建设综合反映我国太阳能资源状况的太阳能观测网(布局草案见附图7)。建设39个太阳能观测一级站,开展高精度、全要素太阳能观测,用于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评估以及卫星反演模型建立、卫星数据校准、模式参数调整、历史数据校正和太阳能特殊利用。建设181个太阳能观测二级站,开展太阳能关键参数观测,用于模型校验和估算结果订正,并作为各地太阳能产业规划的依据。
  各省(区、市)在太阳能观测一级站和二级站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太阳能产业规划和服务需求,建设太阳能加密观测站,开展太阳能观测。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太阳能观测网规划设计和仪器设备评估选型,建立观测方法。开展太阳能观测示范站建设。
  2011-2012年:完成太阳能观测一级站和二级站建设,完善相应观测规范和业务流程。
  2013-2015年:建设太阳能加密观测站,完善太阳能观测规范和业务流程。
  6.电力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建立与电力部门设施共建、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各省(区、市)电力气象观测设施逐步纳入到各类电力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联合电力部门,在易受高温、大雾、大风、暴雨、低温、冰冻、雷电等气象灾害影响的输电线网重要地段,加强各地电力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输电线积冰观测方法,制定电力气象观测业务规范、技术标准。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电力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指南和仪器设备评估选型,制定电力气象观测系统功能规格书。启动电力气象观测示范系统建设。
  2011-2012年:建立与电力部门的合作机制。开展输电线覆冰观测试验,开展电力气象观测设备选型、考核和定型,建立相关标准规范和业务流程。
  2013-2015年:完成电力气象观测示范网建设,完善电力气象观测规范和业务流程。推进各地电力气象观测系统建设。
  7.环境气象观测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