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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主要内容 完成环境气象观测方法、观测系统建设指南的制定,完成示范系统建设。建立霾、紫外线、花粉、负离子、酸雨、空气质量等观测标准,建立健全观测业务流程。 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当地的服务需求和建设指南,组织提出本省(区、市)环境气象观测业务布局和建设规划,并开展建设。 (2)实施进度 2010年:启动环境气象观测方法和建设指南制订。 2011-2012年:完成环境气象观测方法和建设指南制订。根据环境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指南,制定各省(区、市)环境气象观测建设规划,开展示范系统建设。 2013-2015年:在全国各级城市建立和完善环境气象观测系统。 8.城市气象观测 (1)主要内容 结合城市(群)气象服务和预报需求,开展城市地区适应性观测试验,探索观测手段和观测方法,提出适合当地特点的观测系统布局原则,推进城市(群)气象观测系统建设。 (2)实施进度 2010年:组织开展部分城市(群)气象观测能力评估,编制城市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指南。 2011-2012年:开展部分城市适应性观测试验,提出适合当地特点的观测系统布局原则,完善已有的城市(群)气象观测系统。 2013-2015年:推进大中城市(群)气象观测系统建设。 9.空间天气观测 (1)主要内容 加强星地一体化空间天气观测网的设计,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太阳活动、电离层、中高层大气和地磁场等地基观测骨干网(布局草案见附图8),形成天基与地基相结合的空间天气观测体系,初步形成对中高层大气、电离层、太阳、宇宙线和地磁场的观测能力;建设国家级空间天气观测数据处理、应用与共享平台和南方电离层观测分析处理分中心。建立和完善空间天气观测业务规范。建立空间天气观测数据共享机制。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8个电离层观测站建设,并按业务管理规定投入业务运行。 2011-2012年:完成1个太阳射电望远镜、1个中频雷达、1个fpi光学成像干涉仪、3个电离层观测站建设;完成国家级空间天气观测数据处理、应用与共享平台和南方电离层观测分析处理中心建设,并按业务管理规定投入业务运行;建立空间天气观测数据共享机制。 2013-2015年:完成1个太阳射电频谱仪、1个太阳磁场望远镜、1个宇宙线测量站、1个地磁场测量站、14个电离层观测站和1个层析观测试验站建设;完成47个由gps/met站升级的电离层观测站改造,并按业务管理规定投入业务运行。
(五)技术装备保障 1.建立健全技术装备保障体系 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建立适应观测系统运行要求的保障模式,形成结构合理、设置科学、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技术装备保障体系。 (1)主要内容 制定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要求,完善国家、省、地和县级技术装备保障业务,强化职责分工。 分类建立适应观测装备运行特点的保障模式和机制。通过试点,建立雷达保障模式,明确国家、省和台站雷达保障的职责和任务。按照国家级台站自动气象站以省级为主统一保障、区域自动气象站以地(市)级为主分级保障的原则思路,在试点基础上,建立适合各地实际的自动气象站保障体制机制,明确省、地(市)和县三级自动气象站保障的职责任务和业务流程。逐步建立其它观测装备的保障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类技术装备的保障规范和规章制度。 (2)实施进度 2010年:制定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建设实施方案。 制定雷达和自动气象站保障模式试点实施方案并开展试点建设,探索雷达保障模式;初步明确省、地(市)和县三级自动气象站保障的职责任务,探索国家级台站自动气象站以省级为主统一保障、区域自动气象站以地(市)级为主分级保障的业务流程。 2011-2012年:提出雷达和自动气象站等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各级技术装备保障职责和任务。建立雷达和自动气象站等装备的保障规范和规章制度。 2013-2015年:分类建立健全适应雷达和自动气象站等装备运行特点的保障模式和机制。 2.运行监控 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建立技术先进、功能相对完善、运行高效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业务,增强观测系统运行监控能力。 (1)主要内容 制定运行监控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运行监控业务考核办法。 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系统。分级开展运行监控业务,并完善现有运行监控平台,实现对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主要观测设备运行状况、主要观测数据质量的实时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