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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畜禽屠宰。 1.是否定点屠宰许可。( 是 / 否 ) 2.畜禽产品是否严格执行检疫(验)制度。( 是 / 否 ) 三、对“整顿”的意见和建议 填表人: 检查时间: 附件3 食品安全整顿抽检方案 一、抽检目的 通过抽检,对部分产品合格状况进行摸底,了解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为2010年底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指标。 二、抽检组织分工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整顿抽检工作要求,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组织农业、工商、质检和食药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的抽检工作,并向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报送抽检结果和抽检总结。 三、抽检内容 抽检内容选择经常需要食用的、消费量大的产品和容易出现问题的指标。 四、 样品采集要求 1. 各相关监管部门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样品的采集。 2. 样品采集原则: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3. 样品采集要求 (1)样品采集数量:每类产品采集数量180件(6×30)。 (2)样品采集方式: 选择省会城市1个、地级市2个、县级市3个; 每个城市采集30件样品,采集样品时应考虑大中小三个层次(如大中小农场;大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小商场超市或集贸市场;大中小餐饮业等),每个层次10件样品,不足10个的,全部采集; 原则上每个生产企业、屠宰场、餐饮单位等采集1个样品,达不到要求数量的采集本辖区全部企业后,再抽取企业的另外产品;每个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或销售门市部等采集样品数量不超过4个; (3)采集样品为选择的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当地出产; (4)采集的样品应在保质期内,并考虑检验时限内样品在保质期内。 五、样品检验 省级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项目的样品检验工作。 六、结果报送 各相关监管部门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抽检结果报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将汇总抽检结果并按时报送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明磊 吴晓明 联系电话: 0531-67876286 67876289(传真) 电子邮件: sdwsspc@163.com 附件4 食品安全整顿抽检内容
附件5 抽检信息汇总表(格式) 上报单位(签章):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日 产品类别: 行业类型: 行业层次: 检验依据 甜蜜素gb/t 5009.97-2003 …… 判定依据 gb2760 甜蜜素:0.06 mg/kg……
注:1.“检验项目及检测值”栏目下的相应的列数设定及其栏目标题,应根据计划中不同食品要求的检验项目而定(上表中相应标题仅是举例)。 2.行业类型: 样品采集行业或地点(如超市、饭店等)。 3.行业层次:大、中、小。 4.明确填报信息,不能有空缺,如无信息即填“无。 附件6 面制品及海蜇中铝的测定方法 1.目的 本方法规定了面制品及海蜇中铝含量的测定方法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面制品及海蜇中铝的含量测定。 3. 原理 在ph6.7-7.0范围内,铝在聚乙二醇辛基苯醚(op)和溴代十六烷基吡啶(cpb)的存在下与铬天青s反应生成蓝色的四元混合胶束,比色定量。 4.试剂 4.1铬天青s溶液(1g/l),称取0.1g铬天青s(c23h13sc12na3)溶于100ml乙醇溶液(1+1)中,混匀。 4.2乳化剂0p溶液(3+100),吸取3.0ml乳化剂0p溶液溶于100ml水中。 4.3溴代十六烷基吡啶简称cpb溶液(3g/l),称取0.6gcpb(c21h 36brn)溶于30ml乙醇(含量为95%)中,加水稀释至200ml。 4.4乙二胺-盐酸缓冲液(ph6.7-7.o),取无水乙二胺(c2h8n2)100ml,加纯水200ml,冷却后缓缓加入190ml盐酸(ρ20=1.1 9g/ml)搅匀,用酸度计调节ph值为6.7-7.0,若ph>7,则慢慢滴加hcl,若ph<6.7,可补加乙二胺溶液(1+2)。 4.5氨水(1+1) 4.6硝酸溶液[c(hn03)=0.5mo1/l] 4.7铝标准液[ρ(a1)=1μg/ml] 4.8对硝基酚乙醇溶液(1.0g/l) 5.操作步骤 5.1面包和馒头在105℃干燥2h后粉碎、称样;油炸食品、威化饼干和膨化食品剪碎或粉碎后称样,海蜇样品如果是即食样品用滤纸吸干表面水珠称样;如果海蜇是需再加工才可食用的,应将海蜇表面的盐分洗净用蒸馏水浸泡,每24h换2次水,浸泡48h,吸干表面水分,样品粉碎后称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