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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发展融资租赁业务。设立天津科技发展租赁公司,探索风险租赁业务,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探索设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专营公司,支持和鼓励各金融租赁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探索开发中小企业运输车辆、办公设备、商用机械、通用机床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和售后回租等租赁手段。 (十一)发展保理融资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保理专营部门、创新保理融资模式,吸引国际国内大型贸易企业、物流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津设立独立保理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保理服务。支持快钱公司开展保理及相关创新业务。 (十二)发展典当等融资业务。支持有实力的出资人设立典当行,支持有实力的典当行做大做强。鼓励商业银行向典当企业发放信用、抵押和保证担保贷款,扩大典当融资规模。 (十三)发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与银行、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进行试点并逐渐扩大范围。 二、科学治理,依法运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引导中小企业实行公司制,加快培育科学治理和依法运营的合格融资主体,不断提高各类主体多渠道融资能力。 (一)发展农户公司制企业。引导现代农业示范园和滨海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以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农户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融资能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其实行股份制合作经营,支持其发展为公司制企业,实现农业经营主体与市场的直接联结,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鼓励专业大户创办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公司制企业。 (二)企业要科学治理和依法运营。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企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科学治理,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实施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达到规范运作、满足市场化融资条件的要求。 (三)企业要注重增资减债。中小企业要以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为基本指标,通盘研究资产总量和负债能力,搞好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金融手段与金融工具、投资与融资、支付与还款的选择组合。增加现金量,增强流动性,保证资金链,提高收益率,降低成本费用和金融风险。避免高估冒算、盲目投资、过度负债。 (四)企业要加强权属权证办理。中小企业要高度重视资产率和资产有效化,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资产负债合理、依法规范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资产安全完整、权属清晰可靠、权益及时有效。中小企业要及时办理体现各类权属的权证,依法维护产权、股权、物权、债权、林权、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域名权、排放权、勘探权、开采权、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 (五)企业要依法增值守信。中小企业要坚持持续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原则,以“借、用、管、还”良性循环为目标,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以还定贷、适度负债,强化财务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实现持续发展。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入、实现公司收益等方式,提高公司实力和价值。坚持依法管理、合规使用,有限授权、限权禁权、全程管控、实施审计原则,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不出风险。高度重视无形资产,开发可评估、可作价的资源,形成无形资产。中小企业应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重视积累自身信用记录,不断增强信用意识。 (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集团,特别是那些支柱和优势产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优化整合企业资源,降低融资成本。各财务公司要做好结算、存贷款、票据贴现、同业拆借等常规业务,鼓励其申请增加承销企业债、发行财务公司债、有价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新业务,打造全能业务财务公司。推动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沟通成本,提升管控能力。各财务公司要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银行的现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