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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搭建和完善各类平台,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规范管理、多层次构建的原则,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服务体系。 (一)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机制。抓紧制定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做好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净化担保市场环境,规范担保机构担保行为,为我市担保业健康发展并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创造条件。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发展多层次、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担保机构体系。整合、重组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并做大做强。鼓励社会各类资金投资设立担保公司,设立地方财政和企业联合组建的担保机构。支持天津渤海融资担保公司规范运营,扩大担保覆盖面和担保资金规模,为我市中小企业服务发挥主力作用。发展市、区县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三级网络,探索设立再担保机构。 (三)创新拓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建立联合担保体系,发展再担保业务,利用分保、联保及再担保等形式,分散担保风险,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规模。推广海泰担保模式,建立以企业创新为核心,以业务经营多样化、特色化为重点,多层次合作平台、全方位风险管控的成熟经营模式。 (四)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推广仓单、税单、保理、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海域使用权、林权等抵质押担保融资方式,推广箱式、伞式、信用街区式和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式等信用共同体,大力拓展新的业务品种,帮助小企业盘活各类资产,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五)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通过资金合作、股权合作、服务合作等方式,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大业务规模,增强实力,全面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六)搭建私募基金投资退出平台。支持股权交易所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下寻求创新、增加基金类交易品种,建设以股权交易为基础的有形交易市场,搭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平台。集聚投资机构、融资企业、中介机构、同业协会等各类市场资源,发展会员组织,设立股权交易电子报价交易系统,为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提供实时对接服务。 四、完善金融服务政策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工作 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形成各类政策方向引领、财政性资金引导、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相结合、政府服务有效配合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一)认真贯彻执行优化商务环境促进投资融资政策。树立现代金融观念,全面做好金融、财务、融资和投资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增强利用金融市场、适用金融产品、使用金融工具的能力,扩大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增加产业资本和自主投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信用体系建设政策。加快推进以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培育、信用担保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力度,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共享。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和优质中小企业筛选推荐机制,由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筛选的中小企业开展以政策扶持和融资对接为主要内容的融资培育计划,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鼓励信用等级高、经营规范、抗风险能力强的担保机构加大对信用评价高、具备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产业金融发展政策。制定我市农村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金融功能作用,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努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不同发展阶段的一站式金融服务。运用金融手段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服务,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运用金融手段带动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多种类型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租赁业发展政策。抓紧制定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租赁业。充分发挥融资租赁灵活的融物功能,积极开发新型融资产品,拓展设备融资等业务领域,满足中小企业设备融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