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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74号
【颁布时间】 2010-08-06
【实施时间】 2010-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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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市旅游业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2.积极推进旅游资源普查,搞好旅游资源整合,推动旅游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加快以旅游带、旅游集聚区为主体的旅游综合体和旅游精品项目的建设;3.加强旅游宣传和旅游区域合作,打造旅游城市品牌形象,建设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4.完善旅游管理体制,加强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旅游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旅游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旅游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旅游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旅游业发展情况。
  
  四、会展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会展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联系处室:现代服务业处。3.组成部门(14个):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贸促会。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2.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培植龙头企业,延伸会展产业链,扩大展会规模,提高效益水平;3.统筹协调我市各类商贸会展活动,集中扶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会展品牌,建设区域会展中心。
  (三)工作制度。
  1.会展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会展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会展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会展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会展业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会展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会展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会展业发展情况。
  
  五、住宿餐饮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住宿餐饮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联系处室:商贸服务管理处。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编制全市住宿餐饮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2.负责推进鲁菜、名优小吃的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工作;3.推进餐饮街区建设、整合、提升;4.推荐推广和培育扶持我市“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
  (三)工作制度。
  1.住宿餐饮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住宿餐饮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住宿餐饮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住宿餐饮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住宿餐饮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住宿餐饮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住宿餐饮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住宿餐饮业发展情况。
  
  六、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先运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联系处室:现代服务业处。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订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2.综合协调全市中介机构发展工作,指导中介服务机构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3.引导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产权交易、技术交易等中介服务;4.协调做好中介机构执业评信工作,指导促进中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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