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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74号
【颁布时间】 2010-08-06
【实施时间】 2010-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济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接上页]
1.中介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中介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中介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中介服务业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中介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
  
  七、金融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金融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张宗祥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金融办。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3.组成部门(9个):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全市金融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与发展,大力发展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各类金融市场,建立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3.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和资源整合,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4.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5.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三)工作制度。1.金融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金融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金融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金融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金融政策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金融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金融业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金融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金融产业发展情况。
  
  八、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张宗祥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处室: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3.组成部门(9个):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2.加快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信息服务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3.积极促进重点信息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推动重点软件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与发展,推动三网融合、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发展;4.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城市基础信息数字化、城市管理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等,加快推进“数字泉城”建设。
  (三)工作制度。
  1.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信息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信息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
  
  九、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张宗祥副市长。2.主管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处室:交通与物流处。3.组成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培育物流品牌企业,推进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3.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搞好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4.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3.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4.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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