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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9]79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4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为技术工人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在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术工人,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按规定直接晋升技能级别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进一步完善工业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和“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
  
  五、切实加强对工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工业产业工人的培养与使用纳入目标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工业产业工人的培养规划,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技工学校管理,促进技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要将工业产业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纳入整体人才发展规划,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信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的协调,引导企业重视工业产业工人的培养。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工业产业工人培养和使用的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经济对工业产业工人的需求及培养使用的目标计划和教育培训的任务,确保工业产业工人培养的经费投入。教育部门要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工业产业工人培养规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强对企业培训责任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四方共同参与的工业产业工人培养机制,做到整体联动、共同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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