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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省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控工作、相关防控知识以及防控技术的宣传。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全省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的防控物资生产、储备和调运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筹措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监测、应急处置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所需经费。 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工作的需要,协同做好运输车辆的组织、及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应急车辆的快速通行。 省林业厅:负责林业系统管辖范围内林地中种植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农业植物检疫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及时通报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苗木和种子的走向情况,共同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传入。 省气象局: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气象服务。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与省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提供我省突发事件发生地及周边地区气象变化实况资料和未来天气情况趋势预测信息。 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工作中,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通过航空按时运送,确保安全。 太原铁路局: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时,优先安排应急处置人员及防治农药、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通过铁路运送。负责监督管理铁路部门坚决执行国家关于运送农业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植物检疫的有关规定,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疫情扩散。 省邮政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邮政企业在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处置工作中,应急处置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本通过邮政按时运送,确保安全。负责监督管理邮政企业坚决执行国家关于邮寄农业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植物检疫的有关规定,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生物疫情扩散。 2.4 市、县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响应的原则,市、县(市、区)要成立本行政区域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应急指挥部。其主要职责: 2.4.1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2.4.2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3 预警和预防 3.1 监测 3.1.1监测体系 各级农业植保站、环保监测站、动物检疫机构和草原监理监测机构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监测的实施单位。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发生、迁移、蔓延、扩散等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预测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对农业生产、人民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做出预警报告。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监测预警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监控数据库、专家系统,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卫星遥感、昆虫雷达监测等现代化新技术,加快有害生物数据处理、信息的传递和反馈速度,提高对有害生物灾害趋势分析能力和预报准确率。 3.1.2灾害诊断与报告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所属职能机构是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农作物有害生物灾害和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入侵疫情的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有害生物暴发、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非本地常见农业有害生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农业部门报告。当地农业部门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确认或诊断,并在3小时内将结果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6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指挥部办公室。省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确认后要在24小时内上报省指挥部,同时向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报告。 报告应有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报告包括:灾害类型;发生时间与地点;发生数量、面积、范围、症状;危害程度和初步诊断结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应急所需资金和物资;报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见附件3和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