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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实现我区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思路和重点,加快发展步伐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型轿车为突破口,保持微车领先优势,加快整车发展,提升竞争优势;以关键技术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以出口基地建设为依托,扩大对外开放,打造特色优势;以柳州为中心,加快资产重组,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全面提升我区汽车工业整体实力。 (二)整车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大力推进汽车安全、环保和节能技术的运用,加快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扩大微车国内领先优势的同时,以中型轿车为突破口,重点发展面向家庭的轿车及乘用车,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和产业化;以重型载货车、低底板公交车、高档大型客车为重点,加快载货车、客车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竞争优势,实现持续高速发展。 (三)专用车发展。重点发展微型改装车、重型自卸汽车、罐式汽车、环卫专用车等产品,并逐步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及环保型产品转变,建立微型、轻型、中型、重型专用汽车宽系列多品种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四)低速货车发展。不断提高产品舒适性、环保性、可靠性和安全性,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具 备条件的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向专用车、轻型货车等相关产业发展。 (五)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加快轿车用汽油机、轿车柴油机、混合动力总成的开发和产业化,以低排放、低油耗、低噪音为目标,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巩固和扩展车用发动机优势。加快发展变速箱总成、驱动桥总成、离合器总成、内外饰件模块、混合动力电拖装置、吸音减震系统、汽车电子、汽车轮胎、汽车 安全件等零部件产品。充分利用我区现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汽车轮毂、散热器、缸体、车身覆盖件铝板等铝合金零部件和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出口型产品比例,优化产品结构,推进重点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迅速发展,建成可为中高档乘用车配套的零部件体系。 二、加快技术改造,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六)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在自治区千亿元 产业发展资金中重点安排,同时调剂现有科技资金、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并各市资金支持,围绕发展中型轿车、油电混合动力总成、环保节能型发动机、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等,重点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汽车工业技术创新、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及竞争力,加快自主品牌建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区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 (七)支持加快自主创新。通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立风 险投资机制、技术转让、无形资产入股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支持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激励机制,推动自主创新。 (八)支持研发能力建设。支持企业以建设国家级、自治区 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目标,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共建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项目为依托进行股份合作,组建汽车产业链、汽车零部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整合优势科技资源,构建集成创新体系,强化对汽车工业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对汽车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产学研联合体的,从自治区千亿元发展资金或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启动补助资金。对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落户我区的国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从自治区千亿元发展资金或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