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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6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0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好“十二五”规划、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于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与要求,结合我省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现就2010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改革创新中谋发展,以改革创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以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推进“强基础、调结构、提效益、惠民生、促和谐”为着力点,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力、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
  
  二、按照增强经济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
  (二)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1号)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实施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鼓励全民创业,放宽企业经营条件,扶持小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行业,支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壮大优势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型环保、生产服务型等新兴产业。切实缓解融资难题,改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拓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落实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提高其综合竞争力。同时,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激励与保障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
  (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相互参股、重组上市等多种途径,加快推进大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产权结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进核心业务资产上市。继续推进集团重组和大企业建设,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大力实施企业间的并购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龙头企业集中。鼓励、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与央企、民企、外资重组联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战略性重组。力争全面完成我省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继续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省国资委牵头)。
  
  三、按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加快推进要素市场、财税、金融、投资、科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改革
  (四)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技术市场,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牵头)。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着力建设人才创新团队,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及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动“八大经济区”建设,推动专业人才集聚,同时促进区域人才共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加强全省产权交易机构规范与发展,建设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拓展功能定位和交易范围,推进产权市场向基础性资本市场方向发展(省国资委牵头)。加快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公开转让的有效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投入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倾斜,重点支持自主创新、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业发展。支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振兴。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改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紧密围绕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深化预算改革。加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面,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和完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建立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省财政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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