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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高检发技字[2009]1号
【颁布时间】 2009-08-04
【实施时间】 2009-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4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

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是促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为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意见》和《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建议书》,以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检察信息化发展的基本形势
  
  (一)发展现状
  
  自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检察信息化。检察信息化建设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主要表现在:第一,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推进信息化网络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专线网、局域网、互联网“三网”建设发展迅速。已基本建成覆盖所有检察院集数据、视频、语音功能为一体的全国性专用网络平台,为各项检察信息化应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第二,信息化应用工作全面推进。各级检察机关依托本地资源,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按照目标管理、节点考核、动态监督、过程控制的方法,积极推行信息化在检察业务、检察办公、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中的具体应用,初步实现了办公、办案的网络化管理。这些应用成果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第三,信息化安全保密建设稳步发展。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保密工作的部署,积极构建主动防御、综合防范的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检察信息化安全保密建设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第四,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检察人员科技素质培训,提高了检察人员信息化应用能力。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逐年加大,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步伐加快,为推进检察信息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需要重视的问题
  
  当前,检察信息化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科学发展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不适应信息化发展,检察信息化理论和实践还不够成熟;二是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权威、统一、有效的检察信息化推进机制尚未形成;三是信息化基础网络设施不完善,网络带宽、安全保密建设等还不能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检察信息化发展需求;四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系统运行维护力量薄弱;五是信息化规模效益没有完全凸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共享程度低;六是检察信息化发展明显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二、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结合国家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推动检察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检察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类指导。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根据东中西部地区经济水平,信息化发展类型和发展程度的不同,分类明确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信息化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与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统一规范,资源整合。加强信息化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做到技术规范、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制定并重,注重三者结合,做到三者并举,建立健全统一的检察业务流程体系、检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管理体系。依托各类标准规范,充分挖掘已建成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作用,加快已有系统整合力度,提高资源共享程度,使有限的信息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3.统一设计,需求主导。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开发要以检察业务、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的需求为导向,从执法办案和领导决策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统一的标准与规范进行设计,以用促建,建用并举,使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队伍管理和检务保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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