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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2.1办事指南 【指标描述】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实施程序、材料要求(含所需提交的表格)、审查标准、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 【评分标准】要素是否完整。 2.2.2表格下载 【指标描述】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所需表格的下载服务。 【评分标准】表格下载是否完整,下载功能是否可用,是否提供了表格说明或样本。 2.2.3网上咨询 【指标描述】就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问题,通过网站咨询有关行政机关。 【评分标准】咨询渠道建设情况,以及常见问题的整理汇编。 2.2.4网上申请 【指标描述】通过网站向行政机关提交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评分标准】本市全部行政许可事项中,实现网上申请的事项占事项总数的比例。得分用“实现网上申请的事项占事项总数的比例×网上申请指标权重”来计算。 2.2.5网上查询 【指标描述】通过网站查询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状态。 【评分标准】是否对办事状态进行公开;是否提供办事状态查询服务,查询渠道是否可用。 2.3行政许可事项以外的社会服务 2.3.1服务有效性 【指标描述】核查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医疗、交通等主要民生领域相关服务的可用性和实用性。 【评分标准】本次抽查交通服务能力为主,其他服务为辅。其中,交通服务抽查要点:地图查询服务、路况信息查询服务、机动车服务、非机动车服务、驾驶员服务、费用查询服务、长途出行、出租服务等信息。主要抽查“有效性”情况:包括查询/服务信息是否存在信息与服务主题不一致,空栏目、链接不准确、链接资源维护情况不好等现象。
2.3.2服务便捷度 【指标描述】用户能快速定位目的信息,获取便捷。 【评分标准】各服务分类科学、信息获取便捷,能够能快速定位并及时到达(获取)目的信息。各类服务分类科学占1分;查询服务便捷占1分:本次评估以交通查询服务为主,其他查询服务为辅。交通查询服务涵盖:地图查询、路况信息查询、费用查询等服务的查询易用性。 2.4网上办事量 【指标描述】通过政府网站为社会公众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数量。 【评分标准】各地市自报政府部门依据职能通过政府网站为社会公众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的总件数,统计以件为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分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两类。 2.5网上办事度 【指标描述】本级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网站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的程度。 【评分标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服务全流程覆盖的实现程度。网上办事全流程应覆盖五项服务,即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查询。服务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政府网站网上办事中1/2以内的网上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五项服务的覆盖;二级,政府网站网上办事中1/2至2/3的网上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五项服务的覆盖;三级,政府网站网上办事中2/3以上的网上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五项服务的覆盖。 2.6网上办事率 【指标描述】全年通过网站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件数,占该事项全年通过各类办事渠道办理的总件数的比例。 【评分标准】网上办事率=(通过网站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总件数)÷(通过各类办事渠道(网站和非网站方式)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总件数)。 3.政民互动 3.1民意诉求与处理 3.1.1民意收集 【指标描述】为方便收集民意而设立的论坛、留言板、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 【评分标准】主要考察收集民意渠道的可用性。如包括论坛、留言板、政务通、手机、在线访谈等。 3.1.2民意答复与公开质量 【指标描述】针对公众所提交的问题能够做出有效的解释与回复。 【评分标准】针对公众所提交的问题能够做出有效的回复,信件回复结果是否明确、详尽、有效,用语规范,具有亲和力(考察时公示信件回复质量性占70%,模拟用户实际邮件测试回复质量性占30%)。 3.1.3民意答复与公开时间 【指标描述】考察民意收集渠道提交问题后公开显示的及时性和用户是否能及时得到回复。 【评分标准】用户投递的信件是否在网站上及时显示(24小时内显示有效);模拟测试信件反馈的时效性,分为3个等级:3天内回复;5天内回复、5-15天回复,超过15天回复无效(考察时公示信件回复时效性占70%,模拟用户邮件测试回复时效性占30%。) 3.1.4 答复满意度反映渠道 【指标描述】民意收集渠道中针对用户满意度设置相关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