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电政[2010]720号
【颁布时间】 2010-08-04
【实施时间】 2010-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政府网站评估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测算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评分标准】网站是否针对民意收集渠道开展回复满意度调查,用户可以针对回复的效果进行评价。
  3.1.5重要问题分类整理
  【指标描述】对以上渠道中收集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分类整理。
  【评分标准】网站针对互动渠道的问题和回复情况进行科学有效的分类整理并公布,如常见问题解答、本月热点反馈、本周热点排行等。
  3.1.6网络化公众参与量
  【指标描述】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提问、咨询、访谈、投诉、建议等政民互动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
  【评分标准】统计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提问、咨询、访谈、投诉、建议等政民互动活动的总事件(人次)数(2010年1月1日-8月31日)。
  3.1.7互动答复量
  【指标描述】政府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提问、咨询、访谈、投诉等各类互动活动,给予答复(包括采纳、不便采纳但答复等)的总件(条)数。
  【评分标准】统计政府对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与提问、咨询、访谈、投诉等各类互动活动,给予答复(包括采纳、不便采纳但答复等)的总件(条)数(2010年1月1日-8月31日)。
  3.2政务邮箱
  3.2.1栏目设置
  【指标描述】为了方便公众和政府的交流,设立的市长邮箱、领导邮箱等栏目。
  【评分标准】考察网站是否设置了领导信箱等信箱类互动渠道,以及能否保证用户信息不被泄漏。
  3.2.2参与便捷度
  【指标描述】网站为公众提供政务邮箱渠道使用的便捷程度。渠道包括领导信箱、咨询投诉渠道,各渠道可用性强,并提供信箱使用说明及状态查询,操作便捷。
  【评分标准】重点考察政务邮箱各渠道能否直接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是否提供信箱使用说明(包括信件回复的时间承诺);信件发送后,能否通过受理号进行处理状态的查询。
  3.2.3回复时效性
  【指标描述】公众所提交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回复。
  【评分标准】重点抽查领导信箱渠道,对于公众提交的信息能否在本站承诺的时间内给予反馈。如没有承诺时间的,分为3个等级:3天内回复;5天内回复、5-15天回复,超过15天回复无效(考察时公示信件回复时效性占70%,模拟用户邮件测试回复时效性占30%。)
  3.2.4回复质量性
  【指标描述】针对公众所提交的问题能够做出有效的解释与回复。
  【评分标准】重点抽查领导信箱渠道,信件回复结果是否明确、详尽、有效(用语规范,具有亲和力)。考察时本站领导信箱公示信件回复质量性占70%,模拟用户实际邮件测试回复质量性占30%。
  3.3其他互动形式
  3.3.1渠道种类
  【指标描述】网站是否提供其他互动渠道,如网上调查、网上评议、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
  【评分标准】考察其他互动渠道种类的多少以及实现效果,要求能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开展。调查渠道能针对所调查的结果进行后期的统计分析、总结并及时公开;征集渠道对所征集的意见进行及时反馈并公示。
  3.3.2渠道可用性
  【指标描述】提供的其他互动渠道使用的效果。
  【评分标准】考察渠道是否能正常使用,操作是否便捷。
  4.网站设计
  4.1页面展示
  【指标描述】网站首页页面布局的美观性、易用性;栏目设置反映政府网站基本功能定位的情况;各页面层级适当,重要栏目设置符合“3 click”原则。
  【评分标准】考察网站页面布局的美观性、易用性以及栏目设计的科学性、页面层级的合理性,包括页面是否紧凑,颜色是否搭配合理,字体是否规范,主导航栏目设置能否体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功能定位,重要栏目页面层级是否能在3次点击内即可从首页到达任一最底层页面。
  4.2多版本建设
  【指标描述】网站设立外文版(包括繁体版)、wap网站、纯文字版。
  【评分标准】考察网站是否设立了外文版、wap网站、纯文字版,以及各版本网站的信息维护情况。
  4.3检索导航
  4.3.1信息检索
  【指标描述】能实现高级检索、一般检索且功能有效准确。
  【评分标准】考察网站是否提供了信息的全文检索和组合检索功能,且要求检索结果规范,重点信息能突出显示并能够按照关键字及时间进行排序显示。
  4.3.2网站地图
  【指标描述】网站地图的有无,以及网站地图内容链接的有效性。
  【评分标准】考察网站是否能提供网站地图功能,要求罗列网站所有栏目内容,并能进行有效的链接。
  4.4辅助信息
  【指标描述】在辅助信息区提供网站隐私安全、版权保护申明、网站维护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序号等信息。
  【评分标准】考察网站能否在辅助信息区提供网站隐私安全、版权保护申明、网站维护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序号等信息。重点考察辅助信息的完整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