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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4.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和救济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的起诉,一律不预收诉讼费。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审理好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司法救济制度的尽快建立。 六、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充分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25.大力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上级法院党组要认真履行协管职责,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努力把政治可靠、熟悉法律业务、清正廉洁、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要强化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领导集体。各级法院的领导班子要带头解放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 26.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在全体干警中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观念。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理论培训、岗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针对各类岗位的特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录用、培训、考核、晋升、交流、辞退的具体办法和细则。积极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 27.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努力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违法违纪易发、高发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有力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坚决纠正漠视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少数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人员,维护司法队伍的纯洁。 28.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审判法庭“两庭”建设,加强审判场所的硬件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舒适的诉讼环境。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服务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开展“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促进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和欠发达地区法院的横向沟通、交流与协作,使全省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均衡发展。 29.不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争取把法院基本建设列入基本建设规划,由各级财政统一拨款。对因基建所欠债务,要商财政部门统筹解决。进一步完善法院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的规定,山区基层法院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办公经费和法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结合各地实际,积极研究建立法官伤亡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试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实施信息化建设“08工程”为契机,强行入轨,强力推进,努力实现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30.强化指导监督。省法院和中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监督,加大对基层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物质保障等方面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省法院对中院、中院对基层法院工作考评考核机制,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程序,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依法定程序纠正,努力维护裁判权威。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专题调研,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指导性意见,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31.大力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全省法院破解难题、促进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选择合适的题目,抓好专题调研,提出推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努力为各级法院党组科学决策、谋划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推动各项法院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32.大力加强新闻宣传。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积极与主流媒体沟通和协调,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公正司法形象,宣传重大典型案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各级法院要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中级法院要推广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