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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明显优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显著减少,维权成本明显下降,良好的法治和市场环境基本形成。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市民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60%以上,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机构不断壮大,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三、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的主要工作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7.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地位。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把创造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目标,把获取知识产权优势作为开拓市场、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应用转化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增强利用专利文献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效率。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全程参与创新活动的新机制,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专有权与实现市场价值有机结合。将知识产权创造拥有的数量、质量作为科技项目立项、实施评价、科技奖励和研发机构认定等的重要指标。 8.引导外资企业、研发机构加快知识产权创造的本土化进程。鼓励在苏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造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本土化。吸引跨国公司、大企业、大集团来苏设立研发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活动。引导在苏外资企业、研发机构利用国际国内创新资源进行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进研发人才的本土化,加强与本土企业的创新合作,带动本土企业的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创造。 9.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在苏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苏州经济发展、企业创新活动相结合,形成一批引领苏州新兴产业发展、支撑主导产业提升的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与苏州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0.加强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创造。围绕电子信息、化工、冶金机械等主导产业高端化,形成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围绕生物医药、精密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创造一批支撑高起点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引领新兴产业形成跨越发展优势。围绕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品牌化,培育一批以核心专利为支撑、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商标,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促进动漫原创作品和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特色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建立一批农业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培育保护基地。 11.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体参与知识产权创造,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金点子”等活动,发挥科技、文化工作者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智慧优势,组织青少年开展小发明、小设计、小创作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热情。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2.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应用。完善鼓励知识产权转移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机制,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转移的交易规则,明确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转移中的权利和义务。加大市科技、服务业、文化和知识产权等专项资金对自主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成果向企业转移,以无形资产入股或作为注册资本创办企业,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 13.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大对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形成拥有核心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知识密集型企业集群。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发明人新创企业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采取对专利新产品的政府采购、首用、试用等措施,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实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鼓励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和国际标准,加快专利技术向国家和国际标准的过渡,鼓励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快各类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园和产业园区,吸引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