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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58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49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全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运输、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其他工商贸等7个重点行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上交通、民航、农业机械、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安监和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要深入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07]214号),继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整顿,结合矿山资源整合开发,重点治理非煤矿山“小散乱差”,整合关闭一批安全隐患严重的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深化对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强化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安全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督导企业认真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要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09]247号),强化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作用,制定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坚持企业分类进入化工园区规定,推进化工园区、开发区整体安全评价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快治理化工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生产装置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严重隐患,对新建项目、技改整合和扩建项目,要加强监管,认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三同时”落实;加快对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步伐,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广使用阻隔防爆技术,完善推广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溶剂、腐蚀品的远程监控、报警系统和自动充装系统;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由公安、交通运输、农牧等部门牵头负责。要相互配合,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为重点.落实客货运输企业安全责任,继续推广gps监控系统,加强对客货运输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深化安保工程,继续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改造。进一步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积极推广“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机动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尤其是坚决整治农用车非法载人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水运、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交通运输、水利、农牧等部门牵头负责。地方海事部门要以旅游区水上安全设施、设备和我区境内黄河沿线船舶、渡口和浮桥的安全监管为重点,全面治理水运隐患;水利部门重点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农牧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继续抓好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民航宁夏监管局要继续落实机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隐患专项治理。由消防部门牵头负责。要继续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村柴草火灾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着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消防意识,切实提高防范能力;对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乡村柴草堆积密集区,坚持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并跟踪督办隐患整治情况,改变火灾事故多发的状况。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铁路、电力、水利、民航等部门配合。要认真开展以防范坍塌、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为重点的专项治理。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落实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监理作用,确保施工安全;切实做好燃气供应、供水、供热、供电、污水管道疏通过程中人员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
  有色、冶金、建材、电力、轻工、机械、教育、商贸、地矿、农垦、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把安全专项治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相结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扩大覆盖范围,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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