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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2010年“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要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工作,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指定专人在每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含电子版)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联 系 人:白玉君 孙晟华 联系电话:8320159(传真) 电子信箱:zfdcs829@126.com 二○一○年四月二日 乌兰察布市2010年“十件实事”“十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意见 一、十件实事 (一)建设农村牧区户用沼气1.5万户 牵头领导:王建国副市长 牵头单位:农牧业局 责 任 人:郝喜泉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农牧业局负责编制沼气发展规划,可行性报告编审、项目申报,开展沼气应用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技术培训及后续服务管理等工作。 2、发改委做好项目立项监管工作。 3、财政局做好资金配套拨付和监管工作。 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本地区任务目标的实施工作。 (二)完成316处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5万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王建国副市长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 任 人:苍导元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水利局做好编制工程规划、设计,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工程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2、发改委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监管工作。 3、财政局负责审核下达预算、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 4、卫生局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检测及参与防病改水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5、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本地区项目实施工作。 (三)加大种养业保险费补贴力度,其中种植业参保面积达到740万亩 牵头领导:王建国副市长 牵头单位:农牧业局 责 任 人:郝喜泉 配合单位:财政局、保险行业协会、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开展种养业参保工作,确定参保品种、确保种植业参保面积。 2、财政局负责落实保险费补贴资金并加强监管。 3、保险行业协会协调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种养业保险业务。 4、各旗县市区做好本地区种养业参保工作,落实保险费补贴资金。 (四)新建廉租住房5400套、21万平方米,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困难户、低保户发放租赁补贴 牵头领导:常永福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建委 责 任 人:刘钦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建委负责指导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旗县市区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2、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好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配套等工作。 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本地区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达到120元 牵头领导:周明虎副市长 牵头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张景文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提标工作。 2、财政局做好相关资金配套、拨付和监管工作。 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确保完成本地区提标任务。 (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月均提高120元以上 牵头领导:周明虎副市长 牵头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张景文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工作。 2、财政局做好相关资金配套、拨付和监管工作。 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确保完成本地区提标任务。 (七)资助困难大中专学生5000名 牵头领导:赵锦副市长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 任 人:赵建平 配合单位:财政局、民政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教育局要采取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个人捐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形式相结合的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认真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牧区学生免学费等助学工作,确保应入学和在校大中专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