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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8-11
【实施时间】 2010-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1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公告

[接上页]
3、审批(备案)时间:填列纳税人获得该项减免税优惠资格的批准日期或备案登记日期。
  4、审批(备案)的优惠期间:填列纳税人经批准或备案登记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
  5、核查期间:填列税务机关实施核查的优惠项目所属期间,一般为开展核查工作所属年度的上一年。如:2009年对某纳税人上年度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情况进行核查时,应填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6、已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根据纳税人所适用的优惠政策类型,依据会计核算及申报情况,填列相关项目。
  7、生产经营及核算情况:对照纳税人所适用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填列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及会计核算情况。如:对某纳税人2008年度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情况进行核查时,应对照财税〔2009〕7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具体要求,审核该企业安置残疾人上岗人数、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支付工资情况、实际生产状况是否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等,并如实填列在本栏内。会计核算情况反映纳税人对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是否分开核算等。
  8、核查结果:通过对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及核算情况与其实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进行对比分析,填列其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条件、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与政策规定是否存在差异、是否需要补缴税款等初步意见。
  9、核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结合政策规定和核查结果,在相应的备选框中填“√”。
  对核查结论为“不符合政策规定”选项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表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取消或停止纳税人减免税审批、备案信息,打印相应取消或停止减免税优惠通知书送达纳税人,依法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并督促纳税人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附7:
  补正资料通知书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需要补充(更正)下列材料,请于    日前补正,请你单位补正后再提出申请。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附8: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台账(分户分项目)
  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优惠项目

 

审批(备案)期限

 

实际享受优惠情况

时间

金额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实际享受)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实际享受)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实际享受)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全年(实际享受)

 


  附9: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年度汇总表(分项目)
  填报单位: 所属年度:  年  单位:户、元
  
  

序号

优惠项目

具有优惠

资格户数

实际享受

优惠户数

实际优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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