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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8]198号
【颁布时间】 2008-12-05
【实施时间】 2008-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4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 用,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劳动保障、财政、民政、 工商、税务、教育、农牧、人事、发改委、经委、建设、国 土、商务、银行等部门参加的创业带动就业协调领导小组, 通过建立统一、高效、协调的工作机构,加强部门之间的配 合,为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每年对 各地区创业促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通报 有关情况。
  (三)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 建设创业文化,使更多的劳动者乐于创业、敢于创业;发挥 社会各方面支持和推动创业工作的积极作用,营造全民创业 的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 典型,特别是面对失败不屈不挠成功实现再创业的典型。每 年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由市政府对在创业 促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 予表彰,从而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 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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