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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10-31
【实施时间】 2008-10-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9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在全疆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3)在此阶段对于刷卡方式下的保单及批单缴费,需测试刷卡指令是否由公司系统唯一发出,所有信息是否都由系统自动关联,能否进行人工收费信息确认。一是检查是否可以通过pos机设定刷卡金额;二是检查刷卡金额由业务系统发起后,pos机是否可以进行金额的修改,或者刷余额低于保费金额的卡能否通过;三是待业务系统发出缴费指令后,在pos机上按 “取消”键,看系统是否显示缴费成功。或待缴费指令发出后,不进行操作而等待pos机超时后,是否显示缴费成功;四是浏览业务及财务系统界面,看是否有功能模块可进行人工收费信息确认。如是,测试不通过;如无法操作,测试通过。
  (4)刷卡方式下,检查pos机关联账号是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户;通过查看与银行或银联的协议,检查刷卡金额与实际入账金额是否一致及手续费是否批量结算。如是,测试通过;如不是,测试不通过。
  (5)对于刷卡方式的保单及批单缴费,待保费收费确认信息返回后,一是需检查刷卡金额是否与核心业务系统保费金额一致;二是需检查保费收费信息是否存储在核心业务系统中;三是需检查银行收费交易代码是否存储在业务、财务或数据库中。如是,测试通过;如不是,测试不通过。
  (6)对于支票收费方式下的保单及批单,需测试系统是否自动控制保险起期或批改生效日期不能早于收取支票后的第三天零时(≥t+3)。通过输入早于第三天的日期,看系统能否生成有效保单或批单。如无法操作,测试通过;如可以操作,不通过。
  (7)对于支票收费方式下的保单及批单,需测试系统是否控制支票收讫收据的打印及支票到账信息的确认。一是需要模拟支票收取,检查支票收讫收据是否由系统打印;二是检查收据上信息是否齐全,至少应包括投保单号、被保险人名称、保费金额、支票号、支票收取时间及收据流水号等信息;三是查看收据上支票金额是否与保费金额一致;当存在一张支票对应一张或多张保单的情况下,系统应当设置支票与保单的对应关系;四是收据不能多次打印。如是,测试通过;如不是,不通过。
  (8)对于支票收费方式下的保单及批单,需测试系统是否对支票与保单的一对一和一对多对应关系进行控制。模拟一张支票交多张保单,如系统自动弹出需收费确认的对应保单,测试通过,如可以人为添加或修改需确认收费的保单,测试不通过。
  (9)对于支票收费方式下的保单及批单,需检查系统中对人工确认支票到帐环节的控制情况。一是通过让公司非备案财务人员进行支票收费确认操作来检查没有权限是否可以做人工到账确认;二是支票到账确认的界面中支票的金额应由系统自动带出,而不能人工输入。
  (三)收费确认后
  1、收费确认后,系统中应生成有效保单。
  2、系统中生成有效保单后,收费确认操作应不能撤销。
  3、保单上应打印收费确认时间、保单生效时间及保单打印时间,精确到分。并且三个时间应满足一定的逻辑关系。
  4、保费收费信息保存在系统中。系统应具有对批量保单的关键时间点、pos机端口号等信息的统计查询功能。
  验收标准:
  (1)在此阶段对于刷卡支付方式和支票支付方式,都需要测试当系统中生成有效保单后,收费确认操作是否可以撤销。可通过检查pos机是否有撤销功能或支票收费界面是否有撤销功能键,测试收费是否可撤销,如无法操作,测试通过;如可以,不通过。
  (2)在此阶段对于刷卡支付方式和支票支付方式,都需测试此时系统能否生成有效保单或批单。通过打印保单或批单,检查系统中能否正常生成并打印保单或批单。如是,测试通过;如无法操作,不通过。
  (3)一是通过打印保单或批单,检查系统中是否记录了收费确认时间、保单/批单生效时间及保单/批单打印时间这三个关键时间点,并精确到分。二是检查三个时间点的逻辑关系是否符合收费确认时间不晚于保单/批单生效时间,保单/批单生效时间(投保/批改确认时间)不晚于保单/批单打印时间。
  (4)需测试系统能否对关键时间点进行正常的统计查询。通过提交某时间段生效保单的查询请求,检查系统能否正常统计查询相应保单的收费确认时间、系统生成有效保单时间、保单打印时间及刷卡pos机端口号等信息。如允许操作,测试通过;如不允许,不通过。
  
  二、申请验收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为保证对系统进行全面有效的验收,各保险公司在申请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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