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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青岛市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青岛市是国家旅游局确定的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5个试点城市(区)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青发〔2010〕11号)要求,圆满完成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扩大居民消费的先导产业的总体目标,推进旅游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建设国际海滨旅游度假中心和国际海上体育运动中心,打造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构筑城市旅游大格局,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和产业素质,培育更多的旅游行业品牌,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思想认识到位,创建目标任务明确;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宣传发动深入细致,行业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标准建设扎实有效;旅游管理精细规范,旅游环境形象良好;旅游产业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创建项目规划、标准编制、完善体系、基础建设、旅游监管、优化环境和财政投入等方面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导向作用。广泛发动旅游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共同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合力。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充分调动全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的积极性,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组织贯彻实施和完善旅游标准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抓住典型、带动全面,整体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建设。 (三)软件提升,硬件提高。通过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推行和企业标准的建立健全,逐步形成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共同组成的四级旅游标准项目框架体系,进一步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提高旅游管理水平和旅游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实施范围和影响力,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地方旅游标准化体系,促进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规范和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广大游客的满意度,引导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通过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旅游业由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争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南》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根据我市旅游业发展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制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按照旅游业标准目录(见附件二),构建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覆盖“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及城市服务功能的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 2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加快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重点加强旅游交通、商业网点、旅游信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3加快打造旅游产品体系。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丰富和完善以度假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吸引游客延长逗留天数,增加旅游收入,重点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文化古迹旅游、节庆会展旅游、工业旅游、海上体育旅游、乡村旅游、购物旅游,为国内外游客和广大市民提供丰富高品质的旅游产品。 4组织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遴选旅游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旅游企业作试点,通过开展旅游标准化的试点、示范工作,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带动全市旅游企业严格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