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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0]146号
【颁布时间】 2010-08-31
【实施时间】 2010-08-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积极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安排资金,保证创建工作项目达标。要研究制定青岛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支持政策,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适当形式的奖励。
  (四)明确创建任务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负责、条块结合、城乡联动、企业参与”的要求,认真分析我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有利条件和面临困难,抢抓机遇,发挥优势,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既要抓好基础标准建立,更要重视软件标准建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大工作力度,调动积极因素,齐抓共创。要立足高起点、确立高标准、谋求高质量,科学筹划,确保旅游标准化试点通过评估,成功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为打造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提升城市知名度做出贡献。
  附件1:
  
  
青岛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秦敏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刘承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振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建功市旅游局局长
  王殿章市质监局局长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部、标准推广部、宣传活动部,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调配。
  一、综合协调部
  部长:王建功
  副部长:市旅游局分管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政府督查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创建牵头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负责与国家旅游局衔接创建工作;
  3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协调、督导、检查、验收、文本资料、会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文稿的草拟,收集、整理、汇编我市有关创建的文件、简报、信息、会议资料;
  5负责适时提出召开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的建议,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创建工作中各项活动讲话稿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7负责创建工作经费预算、经费落实和经费支出管理;
  8负责对创建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二、标准推广部
  部长:王殿章
  副部长: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分管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市体育局、市崂山风管局、各区(市)政府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旅游标准的普查,编制《青岛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青岛市旅游标准化体系表》;
  2负责制定地方系列基础标准、工作标准、要素系统标准和支持系统标准等各类旅游标准;
  3负责制定《青岛市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
  4负责制定《青岛市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
  5负责制定青岛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支持政策;
  6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引导执行和推广工作。
  三、宣传活动部
  部长:吕振宇
  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市旅游局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青岛报业集团、各区(市)政府
  主要职责:
  1负责青岛旅游标准化城市主题形象策划,制定创建宣传活动方案;
  2负责创建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制作创建宣传资料片和各种创建宣传资料、宣传品;
  4负责协调实施创建宣传氛围营造;调动市民参与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协调、组织开展创建各项主题活动;
  5负责开展创建热线咨询服务和市民意见反馈工作;
  6负责协调、督促在交通服务口岸、主要服务窗口设置创建标语口号;
  7负责在市级主要媒体开设创建专栏。
  附件2:旅游业标准目录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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