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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州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牵头,州安监局、经贸委、国资委、建设局、文化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人防办等部门协助。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1.5”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电〔2008〕)1号文件)要求,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以严查彻改专项行动为契机,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各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六个必查”、“六条铁规”,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程序,加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坚决查处存在诸多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落实行政许可消防验收前置条件;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的稳定。 (四)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州安监局牵头,州经贸委、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部门协助。 强化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安全生产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着力改善工人作业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无证上岗等行为。以换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矿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强制推行地采矿山机械通风,积极推进露采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及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大矿业秩序整顿,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州安监局牵头,州公安局、经贸委、消防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等部门协助。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大对超量储存和超能力生产行为的监督力度,从严查处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超一改”行为,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逐步完善和落实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一书一签等制度。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对石油、化工园区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石油、化工园区的科学布局及安全水平。 (六)建筑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州建设局牵头,州消防局、水利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协助。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三违”现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突出复工和新开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落实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筑施工事故预防措施。建立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完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快报及处理机制。 (七)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州农机局牵头,州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等部门协助。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安全村”活动,加强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安全意识,使安全理念深入民心;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完善农业机械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加强拖拉机挂牌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安装反光警示标志等工作,严把安全检验关,提高年检率。加大执法力度,抓好田检路查,减少农机带病作业,严厉打击农机违章载人、超载超限及“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八)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