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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8]31号
【颁布时间】 2008-03-24
【实施时间】 2008-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3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河南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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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07年11月1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潘庄村西300对298米,200对电缆149米通信电缆被盗割,直接经济损失21965.58元。

  

  5.2007年4月17日晚,三门峡市渑池县英豪镇韦院洼村100对900米、300对900米通信电缆被盗割,经济损失约75000元。

  

  6.2007年5月7日,三门峡市陕县李村乡高沟村的100对1100米、200对1200米通信电缆被盗割,经济损失约78000元。

  

  7.2008年2月5日凌晨1时20分许,信阳市平桥区肖店村1.89公里处,正在使用的党员远程教育光缆400对798米被盗割,400对1000米被破坏,直接经济损失57300元。

  

  8.2007年11月30日,长葛市网通分公司官厅支局位于方庄村、南村两处的400对1392米电缆被盗割,直接经济损失153760元。

  

  9.2007年11月8日,襄城县网通分公司茨沟支局位于骞庄的200对800米电缆被盗割,直接经济损失46296元。

  

  10.2008年2月15日,禹州市网通分公司梁北镇支局位于苏沟村的300对320米、200对180米电缆被盗割,直接经济损失54376元。

  

  11.2007年11月20日,新密市网通分公司岳村支局位于木匠庄附近的200对1231米电缆被盗割,直接经济损失62424元。

  

  12.2008年1月9日,淮阳县网通公司分公司王店支局的彭老家至焦岗方向的200对650米、100对650米通信电缆被盗割,直接经济损失41359元。

  

  13.2007年5月8日夜,鹿邑县网通分公司太清镇支局小怀村至怀溜村段的200对1120米、100对1120米、20对1120米通信电缆被盗割,直接经济损失77940元。

  

  附件3

  

  
2007年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未破案件

  


  


  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

  

  2006年10月29日,开封县网通公司电缆被盗,网通公司护线人员孟宪财赶到阻止时,被犯罪嫌疑人用猎枪打伤。

  

  


  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

  

  1.2006年12月6日凌晨2时许,驻马店市区内十三香路南段线杆平台上一台重1.2吨(s9-250千伏安)的变压器被盗。

  

  2.2007年3月,开封市尉氏县境内的张氏、十八里、瓦岗基站连续被盗空调室外机,价值24000余元。

  

  3.2007年5月,开封市尉氏县境内的石桥马、克老马、后公基站500安时电池组连续被盗,防盗门及门禁系统被破坏,价值90000余元。

  

  4.2006年11月21日凌晨2时40分,位于驻马店上蔡县塔桥乡楼李村东花木场内架设的正在使用中的1根100对的通信电缆线和1根200对的通信电缆线各被盗60米,直接经济损失共约4000元,造成相邻2个乡镇300余部固定电话通信中断48小时以上。5.2007年4月22日夜,鹤壁市淇县北阳支局下庄接入网点-上庄电缆线路被盗100对电缆800米、200对电缆800米,损失53600元。

  

  6.2007年4月12日,鹤壁市浚县王庄支局被盗200对电缆1200米,损失56092元。

  

  7.2006年11月26日,许昌市梁北余楼被盗300对电缆2根各450米,价值72331.68元。

  

  8.2007年1月3日,许昌市郭连乡靳庄被盗200对电缆2根各1200米,价值99656元。

  

  9.2007年1月4日晚10时15分,许昌禹州市境内陆续发生了针对移动通信光缆线路实施恶意破坏的案件,致使多条线路中断,造成大面积业务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达12万余元。

  

  10.2006年4月7日,信阳市平桥区二十里河至周家湾光缆被盗割2档共130余米,造成京广铁路边的vip基站周家湾基站中断5小时,给京广铁路覆盖造成极大影响,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5万元。

  

  附件4

  

  
省“三电”办确定的10个企地共建试点县(市、区)

  


  新密市、濮阳县、商水县、鹤壁市山城区、镇平县、禹州市、平顶山市湛河区、林州市、夏邑县、驻马店市驿城区。

  

  附件5

  

  
省“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三电”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河南省“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朱孟洲(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孙世海(省公安厅副厅长)

  

  马修道(省综治办副主任)

  

  朱振华(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文生(省工商局副局长)

  

  裴志扬(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费银普(省广电局副局长)

  

  赵会群(省通信管理局纪检组长)

  

  阎俊超(郑州电监办副专员)

  

  


  二、协调小组职责

  

  全省“三电”专项斗争协调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斗争,把握专项斗争全局和方向,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斗争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检查、抽查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斗争工作,对全省专项斗争进行通报考核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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