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的职业理念和职业道德建设 7、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干警的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着力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爱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永葆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本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道德修养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内化良心认知,履行法定义务,践行行为准则。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形势政策报告会、理论时事政策考试、先进典型事迹宣讲、反面典型剖析通报。大力培养树立典型,整理编辑司法行政英模录。 8、加强和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理念、内容、方法、机制,提升解决司法行政干警现实思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完善掌握干警思想动态的工作机制,落实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预警制度。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进行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导同志之间、部门领导同志与干警之间要经常谈心谈话,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每年为干警办几件实事。充分发挥政工机构和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9、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牢固树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并使之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建设学习型机关,建立和落实每周学习日制度。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文化建设内容,提升文化建设品味。每年组织评选一批优秀司法行政理论文章、文艺节目和文学、美术、摄影作品等。举办以司法行政干警书画展、文艺调演、司法行政文化研讨会等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行政文化节。 四、规范司法行政干警的职业行为 10、规范执法主体。推行执法资格升级考试考核制度。制定各个执法岗位上岗资格标准和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考试题库,每年组织一次干警上岗资格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上岗资格证书;不合格的离岗培训,三个月后补考,仍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得执法办案,待下一年度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1、严格执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新时期执法工作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完善覆盖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各领域、各环节的执法程序和标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各类案件的工作指导。 12、规范执法考核。深入推进执法瑕疵档案建设,加强对执法瑕疵档案建设和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发挥执法瑕疵档案在执法考核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行执法质量绩效综合考评制度。建立科学简明有效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完善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2011年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考评综合分析系统,基本实现网上考评。把考评结果与奖励、晋职晋级挂钩。 13、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办案新机制。实现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 五、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的职业行为监督 14、创新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党的监督、法律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技术监督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监督制约新机制。进一步深化警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和重大工作措施及时公布。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执法执纪情况的专项监督。健全举报网络,对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核查。 15、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把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以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