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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目标要求: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赋予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励保障机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分配制度和奖励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社会保障、单位保障和个人保障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主要任务:研究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政府资助开发的科研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建立政府荣誉制度,设立西藏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表彰奖励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分期分批地扩大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关心爱护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和村党支部书记定期体检制度,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干部待遇。 6、人才经费投入机制 目标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用人单位和社会投入、个人投入为补充,中央关心和全国支援相结合的多元化人才经费投入机制。 主要任务: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要素投入结构,逐年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用好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政府鼓励并在资金上对个人和中小企业开展发明创造活动给予资助。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加大人才发展投入。 五、重大政策 (一)实施引导人才向农牧区基层流动政策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区基层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农牧区基层人才队伍。特别是对在农牧区基层工作的各类人才,在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具体办法,给予较大倾斜,确保留住人才。优化农牧区基层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每年选招一批优秀复转军人和考录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和村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创业就业,并给予一定扶持。做好“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到农牧区服务,并在职称评定方面给予适当优先照顾。制定机关干部到乡村工作有关制度,鼓励机关干部到农牧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任职或挂职,强化从基层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 (二)实施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打破人才身份、部门和单位限制,鼓励和支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相互进行交流和挂职锻炼。扩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完善党政机关人才向企业、事业单位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建立区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邀请区外、海外专家进藏开展讲学活动、项目合作和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人才引进项目库,针对高层次、高素质和实用型人才量身定制优惠政策。加强同周边省区市人才交流合作。研究制定自治区对口援助人才专项规划,加大人才对口援藏力度。 (四)实施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大力开发利用智力资源,建立科研活动经费资助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赋予优惠政策,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受相应待遇。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到科研一线创业服务。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和科普基地建设,加强科技推广工作,支持能够带动农牧民致富的科技推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