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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42号
【颁布时间】 2008-02-20
【实施时间】 2008-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8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2007年1月,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四队,因采煤造成地面塌陷,导致耕地无法耕种。对此,我局已积极协调矿权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调解决。未造成人员伤亡。

  (2)2007年4月19日,乌鲁木齐县后峡地段发生山体崩塌,崩塌的碎石阻断了该路段通行,经后峡段交警中队协调指挥,险情基本排除,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2007年9月,仓房沟路长胜大队发生小型地面塌陷,一户民房发生垮塌,一人被困,后经救助安全脱险。未造成人员伤亡。

  


  四、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分区共有4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共有7个片区,总面积3651.3k㎡。

  1、地面塌陷灾害高易发区面积814.3k㎡,分布在水磨沟区六道湾至八道湾及米东区的碱沟至芦草沟、西山一带、后峡盆地、达坂城区二十里店北、东沟乡方家沟。由于大小煤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历史,形成的采空区非常广泛,大面积连续或串珠状塌陷,严重影响城市的规划发展,毁坏了牧民的草场及当地生态环境,并造成人员伤亡。

  2、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面积893.9k㎡,分布于西部的中高山带(包括216国道两侧)和东部的后沟312国道两侧。地貌形态呈中高山,地形陡峭,沟谷松散堆积物丰富,遇有暴雨或大量融雪,容易形成滑坡或泥石流,沟谷两侧易形成崩塌。此处一般为风景旅游区、山区公路和牧场,灾害频发,不但毁坏植被、道路,也给游人和牧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

  3、山洪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面积约1943.1k㎡,主要分布于达坂城区的阿拉沟及艾维尔沟一带和乌鲁木齐县南山山区蛇腰沟、西白杨沟、东白杨沟一带,地貌形态主要为侵蚀、剥蚀的中低山及低山丘陵。剥蚀风化作用强烈,产生大量的固体松散物。上述地段降水主要集中于夏季,常以大雨或暴雨形式出现,所以上述地区的山洪和泥石流极为发育,且多为群发性,突发性强,流动迅速,历时短暂,侵蚀、搬运、冲刷和堆积过程迅速,相应物质粒径变化范围大,先细颗粒后巨砾,冲刷能力大,具有很大的破坏力,给当地居民造成灾害。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共有5个片区,总面积3072.5k㎡。

  1、地面塌陷灾害中易发区面积52.5k㎡,分布于达坂城区的艾维尔沟一带。

  2、崩塌滑坡灾害中易发区面积80.0k㎡,分布于河谷两侧中、低山及丘陵区,地貌形态以低山、中低山及残山残丘为主。山体及丘陵普遍有砾石和黄土盖层,较为松散,形成一些不稳定斜坡,遇暴雨、地震、爆破、振动等作用,易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给居民和行人带来严重威胁。

  3、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中易发区面积2940.0k㎡,分布于米东区中低山带、南山极高山、高山及低山丘陵带,该区侵蚀、风化作用强烈,岩体破碎,极易形成崩塌、泥石流,但由于人员稀少,形成灾害不大。在乌鲁木齐河以西低山丘陵区,由于有丰富的坡积物,遇暴雨容易形成泥石流。另外,在中心城区的红山、黑甲山、蜘蛛山、鲤鱼山、雅玛里克山等地,由于人类工程建设和自然形成的高陡斜坡诱发崩塌、滑坡,对人员和过往车辆造成严重威胁。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共有4个片区,总面积2398.8k㎡。

  1、崩塌滑坡灾害低易发区面积576.0k㎡,分布于中心城区阶地及两侧丘陵地区。该区地质环境条件稍差,人类工程建设频繁,在局部地段易形成一些不稳定斜坡,在降雨、振动等作用下,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2、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低易发区分布面积1822.8k㎡,海拔大于2500m, 主要分布于博格达山的高山、极高山带及达坂城南部的中高山带,山体剥蚀、侵蚀强烈,节理裂隙发育,形成小型倒石堆,在暴雨、融雪季节形成泥石流和滑坡,但由于人际罕至,虽然上述地质现象频发,往往造成危害不大。

  (四)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共有2个片区,总面积3508.6k㎡,分布在柴窝堡盆地和市区北部的冲洪积平原,该区不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

  


  五、各区(县)地质灾害分布概况

  乌鲁木齐市所辖的7区1县,受其所处地貌单元不同以及人口的分布、人类活动范围等因素影响,各区、县地质灾害点的类型及分布也不同。本预案主要列出了危险性大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点,其它灾害点不能一一列出,但进行了总体说明。在全市186处地质灾害点中,危险性大的36处,危险性中等的110处,危险性小的4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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