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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税督〔 〕 号 关于××案件的督办函 : 我局决定将 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进行督办,请你局迅速确定主管领导、承办单位和查处方案,填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情况报告表》,于 年 月 日前报告我局。本案请于 年 月 日前查明事实并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在结案前每 日报告一次查处进展情况。 案件编号: 督办机关: 督办人员: 联系电话: 附送材料: (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专用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督办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03号)第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上级税务局将列为督办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交下级税务局查处,或者对下级税务局报请督办的案件进行确认时使用。 3.“我局决定将 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进行督办”横线处填写督办查处的案件名称。 4.“案件编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的通知》(国税发〔1999〕54号)的规定编写;若尚未形成案件编号可暂不填写。 5.本督办函经督办机关领导审批或者督办机关授权所属稽查局局长审批后,向承办机关发出。 6.本督办函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交承办机关,一份由督办机关稽查局留存。 3.×××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撤销督办函 ×税撤督〔 〕 号 关于撤销××案件督办的函 : 鉴于 ,经研究,我局决定对×税督〔 〕 号督办函督办的 案件撤销督办。 (其他事项) (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撤销督办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03号)第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因督办案件情况发生变化,不需要继续督办的,督办机关决定撤销督办,并通知承办机关时使用。 3.“鉴于”横线处填写撤销督办的原因。 4.“其他事项”为选择性填写项目,填写撤销督办后需要承办机关办理的相关事项。如:要求承办机关继续依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查处案件等。 5.本函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交承办机关,一份由督办机关稽查局留存。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情况报告表 报告单位: 报告日期: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报告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10〕103号)第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承办机关向督办机关报告督办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时使用。 3.“查处情况”栏根据案件查处进度分别填写: (1)首次报告时,简要填写案件的立案情况、具体查处方案及组织实施检查情况; (2)案件已经查处的,简要填写案件总体查处情况; (3)案件已经结案的,简要填写案件总体查处及执行情况。 4.“上次报告后进展情况”栏从第二次报告起,简要填写自上次报告后的案件查处进展情况;没有进展或者进展缓慢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明确提出下一步查处工作安排。 5.“查处情况”、“上次报告后进展情况”栏填写时应当简明扼要,在保证准确表述有关情况的前提下,尽可能精炼文字。 6.“主报告标题” 栏填写承办机关向督办机关报送案件详细情况的报告标题,主报告应随本表一并报送。 7.“报告单位公章”栏,加盖税务局公章或者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章。 8.本报告表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督办机关,一份由承办机关稽查局留存。 5.×××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 ×税(稽)协〔〕 号 关于××案件的协查函 : 我局(×××局)正在对 进行检查,特请你局协助查证下列问题: 一、 二、 …… 查证结果请于 年 月 日前函复。 函复单位名称: 函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通过上级税务机关发函委托异地税务机关协查的,上级发函机关同时注明本机关上述信息) | ||||||||||||||||||||||||||||||||||||||||||||||||||||||||||||||||||||